本笔记旨在帮助同学理解权责发生制 (Accrual Basis) 与收付实现制 (Cash Basis) 的根本区别,并掌握收入确认原则 (Revenue Recognition Principle) 的核心思想。
Scenario:
一家商场(房东)与一个新租户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为了吸引租户,合同条款规定了特殊的付款方式:
第一年:免租期,商场当年收到现金 $0。
第二年:租户需支付租金 $120,000。
第三年:租户需支付租金 $120,000。
直觉提问 (收付实现制的思维陷阱):
如果我们只根据每年实际收到的现金来记录收入,那么商场三年的租金收入分别是多少?
第一年收入: $0
第二年收入: $120,000
第三年收入: $120,000
这个答案看起来符合常理,但它反映的是收付实现制 (Cash Basis) 的逻辑。在会计准则下,这种记录方式是不正确的,因为它无法真实反映企业在特定期间的经营成果。
为了正确地记录,我们必须引入会计的核心原则:权责发生制 (Accrual Basis)。
1.问题的实质:商场提供了什么?
商场提供的履约义务 (Performance Obligation) 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为期三年的、持续的店铺使用权。第一年的“免租”并非免费赠送,而是整个三年期合同总价款中的一个激励条款,是整体定价策略的一部分。商场在三年中的每一天,都在为租户提供着均等、持续的服务。
2.收入确认原则 (Revenue Recognition Principle) 的应用
核心:收入应在“赚取”时被确认,而不是在“收到现金”时。
何时算“赚取”:当企业履行了其履约义务时。
套用本案例:由于商场提供的“店铺使用”服务是在三年内均匀发生的,因此,与该服务相关的总收入也应当在三年内均匀地确认。
IFRS 15(收入)
第1步:确定合同总价款 (Total Transaction Price)
合同期内,商场预计收到的现金总额为:
$0 (第一年) + $120,000 (第二年) + $120,000 (第三年) = $240,000
第2步:在履约期内平均分摊收入
由于服务是在3年内平均提供的,所以总收入也应平均分摊到每年:
$240,000 / 3年 = $80,000/年
这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商场每年应该确认的、真实的租金收入金额。
第3步:编制各年会计分录 (Journal Entries)
第一年年末 (Year 1 End):
经济实质:提供了价值$80,000的服务,但未收到现金。
会计逻辑:确认$80,000的收入,同时确认一项资产——代表向租户收款的权利,即“应收租金 (Rent Receivable)”。
调整分录 (Adjusting Entry):
Dr Rent Receivable 80,000
Cr Rent Revenue 80,000
第二年年末 (Year 2 End):
经济实质:提供了价值80,000的服务,收到了120,000的现金。
会计逻辑:收到的$120,000现金中,一部分($80,000)是今年赚取的收入,另一部分($40,000)是收回第一年产生的应收账款。
交易分录 (Transaction Entry):
Dr Cash 120,000
Cr Rent Revenue 80,000
Rent Receivable 40,000
第三年年末 (Year 3 End):
经济实质:提供了价值80,000的服务,收到了120,000的现金。
会计逻辑:与第二年同理,收到的$120,000现金中,80,000是当期收入,剩下的40,000是收回第一年剩余的应收账款。
交易分录 (Transaction Entry):
Dr Cash 120,000
Cr Rent Revenue 80,000
Rent Receivable 4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