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商品盘点作业规范与流程详解


1、适用范围:
本规范为《门店盘点作业规范》中生鲜部分的补充流程,未特别说明内容按原规范执行[k]。
2、盘点目的:
确保生鲜库存真实准确,掌握商品阶段盈亏情况及主管经营绩效,通过盘点分析提升管理水平[k]。
3、盘点形式:
周盘:生鲜蔬果、肉品、水产、熟食每周一进行[k]。
月盘:上述品类及日配组于每月末倒数第二天进行[k]。
大盘:每季度与食品、百货部门联合进行,各组转入货号及原材料均需纳入盘点[k]。
4、盈利标准与核算:
生鲜部以当期销售额、毛利额为盈利考核标准,损耗试行标准暂定为1%[k]。
商品利润核算公式:
商品利润 = 期间未税销售额 - (期初库存未税金额 + 期间进货未税金额 + 期间转入未税金额 - 期间转出未税金额 - 期末库存未税金额)[k]。
数量平衡公式:
期初库存数量 + 期间进货数量 + 期间转入数量 - 期间转出数量 - 期末库存数量 = 期间销售数量 + 期间损耗数量[k]。
该公式体现损耗与利润成反比关系,强调在追求利润的同时须严控损耗[k]。
5、盘点要求:
盘点过程须严谨规范,数据确保真实有效[k]。
1、流程图:

2、流程描述:
2.1 盘点日期确定:周盘依据门店日程表执行,大盘依门店统一计划进行[k]。
2.2 盘点组织成立:由店长组织,部门经理全程负责生鲜盘点工作[k]。
2.3 盘点准备:提前安排人员、商品、区域、单据、账务及相关用品[k]。
2.4 盘点实施:按计划对库存区和销售区实施盘点[k]。
2.5 数据处理与调整:盘点数据录入系统后进行处理;对差异须重新盘点确认并更正。周盘、月盘次日完成数据覆盖,各组主管随后进行差异分析并上报[k]。
2.6 结果确认与生效申请:大盘结果由店长确认后,上报地区公司总经理。周盘、月盘由财务经理签字,店长确认生效[k]。
2.7 结果分析与评估:各组分析盈亏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对本次盘点作业进行评估[k]。
2.8 审批:大盘由地区公司总经理审批生效或作废;周盘、月盘由财务经理签字、店长确认后直接生效并覆盖数据[k]。
2.9 系统生效与存档:根据审批意见在系统中操作生效或删除,并将资料存档一年[k]。
2.10 盘点结束:数据由地区营运部上报生鲜管理部[k]。
1、盘点准备
1.1 盘点日确定与日程计划:
周盘为每周一,月盘为每月末倒数第二天;若周盘与月盘间隔≤4天,则只做月盘;若与大盘日期接近,仅执行大盘[k]。
1.2 人员准备与培训:
由店长统筹,设立盘点组、稽核组、录入组、保卫组。人事行政部编制《门店盘点人员配置表》。周盘由第三方稽核,月盘及大盘由财务部稽核。须对相关人员开展盘点方法、稽核原则及系统操作培训并考核[k]。
1.3 盘点布局图:
按《门店盘点作业手册》对陈列区、库存区编号,可按销售区域设定BAY号。布局图须与现场一致,提前三天录入系统,录入后不可修改,盘点当日以布局图为准[k]。

1.4 盘点用具与员工餐准备:
包括盘点表单、库存单、编号签、笔、复写纸等[k]。
1.5 商品整理:
日配组包装商品须粘贴两份库存单,第一份完整填写各项信息,第二份仅填通道号、BAY号、货号、商品描述,复盘时补填数量等。库存异动须经店长批准并在单据上更新[k]。
其他组商品须于盘点日上午按类分区整齐码放,退货商品另设区域。正常收货至中午,确保收货单录入完毕[k]。
销售区整理要求:
a) 完成布局编号粘贴;
b) 按BAY、地堆、端架整理,不跨BAY陈列;
c) 检查标识,做到一物一卡;
d) 盘点表提前抄写并由主管核对;
f) 取消假岛陈列[k]。
1.5.3 账目整理:
清理订货单、库存更正单、报废单;收货部清理验货清单、退换货单;各组清理退换货单、团购单等;打印并清理负库存报表[k]。
1.6 盘点表单准备:
安排员工抄写盘点表,主管负责核对[k]。
2、盘点执行
2.1 库存区包装商品盘点:
适用于有国际条码的固定包装商品(含常温、冷藏、冷冻)[k]。
2.1.1 初盘:前一日完成《库存区复、抽盘点表》抄写,商品整理过程即为初盘,第一张带数量的库存单作为初盘表[k]。
2.1.2 复盘:盘点日营业结束后进行,复盘率100%。复盘前取下第一张库存单分类装订用于核对,复盘后在第二张库存单及《盘点表》上填写数量[k]。
2.1.3 对单:差异处理流程如下:
a) 稽核人员发现差异,开具《三盘表》交主管安排三盘;
b) 三盘数量若与任一原表一致,以此为准;
c) 若三盘数量与两表均不同,由主管第四次盘点并记录于备注栏,以主管数量为准[k]。
2.1.4 稽核抽盘:
a) 抽盘比例>30%,错误率>50%则整单作废重盘;
b) 重点抽盘高数量、高金额商品;
c) 手工三级账商品实行100%抽盘[k]。
2.1.5 称重商品盘点:
因生鲜特性,初盘、复盘、稽核同步进行。
a) 商品整理完毕,前一日完成表单抄写,可增设“商品描述”项便于区分;
b) 初复盘同步填写《盘点表》,稽核人员全程监督[k]。
2.2 销售区盘点
2.2.1.A 包装商品盘点流程图:
适用于有国际条码的生鲜包装商品,流程依据《门店盘点作业手册》执行[k]。

2.2.2.A 流程描述:
a) 盘点会议:各组主管召开会议,点名、宣导纪律、分发用品;
b) 盘点整理:集中整理排面,回收孤儿商品及退换货,核对价签,商品摆放利于盘点并预留间隙;
c) 发单:稽核组依《盘点单收发控制表》发放并签收;
d) 初盘: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见物盘物”原则,核对货号一致性并完成盘点[k]。
生鲜商品盘点流程及数据处理规范
在盘点过程中,同一商品在不同位置应按各自所属区域分别盘点,不得累加数量。每完成一个单品的盘点,需在《销售区初盘点表》或《销售区复、抽盘点表》对应栏位填写实际数量[k]。
若初盘点表中有记录但货架上无商品,对应栏位数量记为“0”;若货架上有商品但表单未列,须将商品取出交由盘点组主管,使用应急编号统一处理[k]。
初盘完成后,盘点人员须在表单上填写工号并签名,同时将商品恢复至原位,避免因位置变动导致复盘与初盘数据不一致。完成后的《销售区初盘点表》应上交至所属盘点组主管[k]。
主管根据“同一货架的初盘与复盘须由不同人员执行,且不得同时进行”的原则,发放复盘表,并对回收与发放的表单进行登记确认[k]。
复盘人员需按照初盘标准操作,在《销售区复盘、抽盘点表》中记录结果,填写工号并签名后提交至区域主管,主管确认并签字[k]。
复盘结束后,盘点主管将盘点表交由稽核人员核对。若初盘与复盘数据一致,则通过;若存在差异,稽核人员需开具《三盘表》,注明通道号、BAY号及差异商品货号,并安排第三人员进行三盘[k]。
三盘完成后,稽核人员将《三盘表》与初盘、复盘表核对:若三盘数量与任一表一致,则以三盘数据为准;若三盘数据与两者均不同,由盘点主管进行第四次盘点,其结果记录于《三盘表》备注栏,并作为最终数据[k]。
稽核人员须在相关表单上修正最终数量,确保《销售区初盘表》和《销售区复盘、抽盘点表》数据一致[k]。
当数据核对无误后,稽核人员对所属区域进行抽盘,抽查比例需超过30%。若抽盘错误率超过50%,该表单作废并登记至《盘点作废表单登记表》,相关商品需重新盘点[k]。
抽盘重点为数量大、金额高的商品,确保高值商品盘点准确性[k]。
稽核人员依据《盘点单收发控制表》接收并核对所有盘点单,确认流水号无误后,将复盘、抽盘表送交门店录入组,初盘表返还主管保存[k]。
录入组组长根据《盘点单收发控制表》核对表单完整性,确认无误后进入录入环节,现场盘点结束[k]。
蔬果、肉品、水产、熟食及日配等生鲜称重商品的初盘、复盘与稽核需同步进行,避免因频繁搬动或长时间暴露影响商品品质[k]。
称重商品无货号标签,可在盘点表左侧空白处标注商品描述以作区分[k]。

盘点大会由各组主管主持,完成人员点名、纪律宣导及用品分发[k]。
盘点前各组需整理排面,清理闲散商品,回收孤儿商品及退换货品,核对价签,确保商品处于最佳盘点状态[k]。
稽核组依据《盘点单收发控制表》向各主管分发盘点表并签收[k]。
盘点人员领取《销售区复、抽盘点表》后,按通道号、BAY号定位,遵循“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见物盘物”原则,核对商品货号与价签一致性并完成盘点,稽核人员全程监督[k]。
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填写工号并签名,商品恢复原位,表单上交主管,稽核人员在表上签字确认[k]。
盘点数据处理与调整
稽核组将回收的盘点表移交ALC,ALC负责检查表单完整性并安排录入[k]。
盘点次日上午完成数据录入与覆盖,下午打印《盘点差异明细报表》,各组主管进行差异分析,并上报经理及店长[k]。
盘点结果需计算当期各组毛利额及损耗总额,形成《盘点差异汇总表》[k]。
盘点结果由生鲜部门经理向店长提出生效或失败申请,经店长审核批准;大盘点由总经理审批[k]。
盘点数据需存档,并由地区营运部上报生鲜管理部[k]。
生鲜周盘点分析报告分为主管报告和经理报告两个层级,针对盘盈、盘亏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k]。
盘点管理评估依据《门店盘点作业规范》执行[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