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2025年继续实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2025年度“优自奖”要求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奖励对象分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1. A类为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具体要求为:
(1)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6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B类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奖励方式
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
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实施办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49),按以下流程申报:
1. 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25年11月24日0时至2025年12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在线提交电子材料。
2. 提交材料及说明:详见《2025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51)。
3. 提交扫描电子版材料: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30日24时(北京时间)前将扫描的电子版材料以“申请人姓名+学校名称+优自奖申请材料已签名”命名,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直接发至邮箱:chinaemb@simnet.is,邮件主题格式为“2025优自奖-申报类别-姓名-专业”(申报类别请填写A或B,专业请根据系统申报时所填一级学科填写)。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
驻冰岛使馆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