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新政的意义与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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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研究员张莉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吕红星
今年4月,《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新监管政策发布,随后部分监管政策延期一年实施。新政实施4个多月,数据显示各进口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跨境保税进口下降约30%。针对新政意义、实施效果及跨境电商作用,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研究员张莉接受采访时发表见解。
新政五大积极意义
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本质区别
张莉指出,跨境电商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具有小额化、碎片化、及时性等特点,而一般贸易则以生产为主导。跨境电商供应链模式不同于一般贸易,监管应体现其特殊性,现行模式存在传统路径依赖,需加快形成适应跨境电商特点的新监管体系。
跨境电商的重要作用
张莉认为,跨境电商符合国际需求结构变化趋势,满足国内消费者海外购物需求,带动产业升级,推动外贸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未来政策方向:促进+规范
张莉表示,未来政策应鼓励出口与进口并重,促进B2C与B2B共同发展。需提高支付、通关便利化水平,引导品牌化发展,强化综合试验区功能。同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鼓励企业“走出去”,构建跨境电商服务链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