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VGM新规与超重罚款政策
注意:VGM重量差异或超重将面临高额罚款
昨日,长荣国际船务发布公告称,若集装箱实际重量与VGM重量差异超过5吨,或实际重量超出集装箱最大营运总质量:
- 托运人主动告知并更改,需支付违约金USD4000/集装箱;
- 若被起运地、中转港、目的地码头柜场或海事单位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查获,则违约金升至USD8000/集装箱。
此前,包括马士基、地中海航运等多家船公司均已发布关于VGM错报、瞒报将收取罚金的通知。国内某海事局也针对一起集装箱超重行为下发了处罚通知书,罚款金额达8500元人民币。
交通运输部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明确了以下内容:
- 托运人在交付船舶运输前,必须对集装箱重量进行验证;
- 承运人对未取得验证信息或验证重量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不得装船;
- 托运人可通过整体称重法或累加计算法进行重量验证;
- 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误差不得超过5%且最大误差不超过1吨,否则将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各船公司相关政策
- MSC:为减少因错误申报重量造成的危险情况,将对特定违规行为收取罚金,最高可达400元/柜;
- 马士基:VGM错报、瞒报将收取300美金/自然箱,触发条件包括实际货重超过核定载重量、VGM误差超标等;
- CMA欧洲OWS:6月1日起,货重超18吨(不含箱重)的集装箱将额外收取USD150;
- MSC地西&北非地区:货重超20吨(含20吨)的集装箱额外收取USD200。
什么是VGM?
VGM是 Verified Gross Mass 的缩写,即集装箱验证总重量。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自2016年7月1日起,集装箱必须在装载前提供VGM信息,否则不允许登船。
新规定要求托运人负责提供准确的VGM信息,采用整体称重法或累加计算法验证,并由码头操作者确保核实重量的集装箱方可登船。
对托运人的影响
- 海运提单上的“托运人”负责提交VGM信息,每个集装箱须在VGM截止期限前完成提交;
- 如未能按时提供VGM信息,承运人及码头有权拒绝装运;
- VGM信息不会显示在提单上,也不适用于散装货物。
VGM数据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VGM提交与管理细则
根据VGM新规,货物重量信息的传递流程如下:
- 发货人负责向订舱代理提供货物实际重量;
- 订舱代理以EDI形式将数据发送给船东或其代理;
- 船东或其代理再将数据传递至港区和船舶。
流转路径:发货人 → 订舱代理(货代) → 船东/船代 → 港区和船舶。
常见问题解答
(五) 谁来核实VGM数据的真实性?
- 由发货人自行确保数据准确;
- 船东不负责核实VGM数据的准确性;
- 海事部门有权对存疑数据进行检查。
(六) VGM有截止时间吗?
各船公司自行设定VGM提交截止时间。
(七) 未提交或晚提交VGM的风险?
NO VGM, NO LOAD!未按时提交VGM的集装箱将无法装船。
(八) 提交后需要更改VGM怎么办?
- 在截止时间前,船公司允许免费修改;
- 超过截止时间仍可修改,但需支付额外费用;
- 船舶靠泊前6小时原则上不再接受更改(具体以船公司规定为准)。
(九) 未提交VGM数据是否有补救措施?
未提交VGM的集装箱可在进港时向港区申请称重,港区将出具VGM报告并收取相应费用(建议提前咨询货运代理及码头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来源于行业规范及海运网发布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