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商品归类决定
规范进出口货物申报,统一商品归类管理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确保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海关总署制定了相关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1]。同时,结合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情况,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若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动,则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22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