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肯尼亚作为东非的重要门户和枢纽,吸引了大量中国企业的投资。然而,中、肯两国在劳动法律体系、文化习惯及用工模式上存在巨大差异,劳动用工合规成为中国企业赴肯面临的核心挑战之一。
本文旨在从法律实务角度出发,针对用工的招聘、入职阶段,从多角度剖析合规风险,并为中国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建议。
关于招聘广告及背景调查
肯尼亚法律对于反歧视保护非常重视,肯尼亚《宪法》和《就业法》严禁基于性别、种族、宗教、国籍、部落出身、婚姻状况等原因的歧视。因此,在招聘广告中设置性别、年龄、国籍,如“仅招聘中国人”、“仅限男性”等限制,可能构成歧视,或将面临诉讼风险。建议在招聘广告避免体现前述限定条件,并集中表述基于岗位职务所需具备的技能、经验、资格等。
同时,肯尼亚非常重视个人隐私保护,并已搭建了强有力的个人隐私保护法律框架。企业如需对应聘者做背景调查,如学历信息、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则必须先获得应聘者的书面授权,否则将面临侵权被诉风险。
《就业法》第5条第3款规定,雇主不得以宗教信仰为由歧视雇员。因此,若雇主基于雇员的宗教信仰或宗教实践拒绝聘用、不公正解雇、拒绝晋升或拒绝提供福利,将面临潜在法律风险。要求雇员参与与其信仰相冲突的活动,或未能合理照顾宗教实践,如礼拜日安排、着装规范或饮食限制,亦可能构成非法歧视。此类行为可能使雇主在就业与劳动关系法院被提起诉讼,导致法院作出补偿令、复职令或损害赔偿令。除法定责任外,工作场所中宗教问题处理不当还会损害员工关系并破坏公司声誉。
关于入职体检
《就业法》明确禁止健康状态歧视,企业需充分阐明体检的必要性,如涉及化学危险环境,需确认员工健康状况胜任工作。若无明确工作关联性,强制体检可能构成非法歧视。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
肯尼亚《就业法》明确规定适用于口头及书面合同。为便于明确权责,建议企业与入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限于使用当地语言,合同可约定使用语言。
但根据《就业法》第9条第4款,若员工不识字或不懂合同语言,雇主须以员工理解的语言解释合同条款。目前,已有司法实践表明,当地法院认定劳动合同须以员工理解的语言传达,雇主应证明合同内容已向员工宣读且其理解。
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须包括以下内容:雇主与雇员的全名及详细信息、职务头衔或职责描述、工作地点及合同期限,并须具体规定工作时间、休假天数、薪酬标准以及终止程序。合同还应涉及保密事宜与争议解决机制。
工作许可及通行证
企业在聘请当地员工的同时,如果还需要派遣中国员工,则必须取得D类工作许可或特殊通行证。
关于D类工作许可的申请,须随附与该职位相关的学历证明及专业资质文件,同时还须证明其具备本地稀缺技能,并承诺与肯尼亚学徒或受训人员共同工作以实现技术转移。
· 申请D类工作许可须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申请表、致移民局局长的详细说明函、有效护照复印件、两张近期护照尺寸照片、当前在肯居留证明(如适用)。
其他要求包括:经认证的学历及专业证书、个人简历、肯尼亚实习生的相关文件(包括其简历、证书、合同及联系方式)、无异议函、有效的税务合规证书(机构及个人续签时均需提供)、公司注册文件、不可退还的受理费20,000肯尼亚先令。
特殊通行证适用于希望临时入境或停留肯尼亚的人员,目的包括申请或申诉许可决定、开展短期商务或专业活动等。该通行证一经批准,则允许在肯尼亚入境并停留不超过六个月。
· 申请特殊通行证需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申请表、致移民局局长的详细说明函、两张近期护照尺寸照片、护照生物信息页复印件。
其他要求包括:组织注册证书、经认证的学历及专业证书(非英文需翻译)、持有的任何许可/通行证复印件、相关官方收据或回执、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异议函。特殊通行证费用为200美元,不可退还的受理费为20,000肯尼亚先令。
招聘与入职作为用工关系的起点,其合规性直接决定了企业在肯尼亚本地化运营是否顺利。企业必须将反歧视、合同规范和许可办理等要点内化为招聘流程的刚性要求,方能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
当然,入职只是开始。在后续的用工过程中,同样潜藏着复杂的合规挑战。在本系列后续文章中,我们将聚焦“在职阶段” 与“离职阶段” 的核心风险与应对策略,助力出海企业不仅能够“走得出去”,更能“站得稳固”,从而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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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段思羽律师
合伙人
段思羽律师,中南大学法律硕士,湘军麓和合伙人,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期间,为二十余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行业涵盖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物业、贸易、零售、互联网平台及物流行业等,具备丰富的顾问服务经验,对涉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国际贸易合规业务有长足的研究及实践,并善于将各项服务进行可视化分析从专业角度为客户单位开辟综合性风险防控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