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解读|《“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解读|《“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佛山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2021-06-01
136
导读:企业想成为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经营企业,却不知道如何办理?下面我们来整理一下关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申请

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指南

企业若想成为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经营企业,需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设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二条[1],经营保税货物储存、加工等业务需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并经海关批准。

二、设立条件

A. 场地要求:

  • 东部地区仓储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不低于2万平方米;
  • 符合海关监管规划与建设要求;
  • 选址需靠近交通枢纽,交通便利且设有海关机构;
  • 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布局需求。

B. 经营企业资格: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具备日常管理能力和协助海关监管的能力。

三、申请材料

首次申请需提交:
1. 设立申请书;
2. 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地理位置图和平面规划图。

注意:提交资料时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办理流程

  1. 广州海关受理申请并报海关总署审批;
  2. 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外汇局会审后联合批复;
  3. 企业在1年内向海关总署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发《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
  4. 未按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视同撤回申请。

五、延续、变更及注销

A. 注册证书有效期:3年。

B. 延续规定:

  • 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期(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 经广州海关审批后,可延期3年。

C. 注销程序:

  • 经营企业终止业务需向广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 经海关总署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证书。

六、办理方式

1. 网上办理:
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

2. 现场办理: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咨询电话:广州海关12360服务热线(020-12360转1)。

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在广州海关关区内可实行关区通办。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佛山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结合本土跨境业务的实际需求,与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针对传统中小型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卖家,建立唯一的开放式的佛山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合一的服务。
内容 768
粉丝 0
佛山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结合本土跨境业务的实际需求,与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针对传统中小型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卖家,建立唯一的开放式的佛山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合一的服务。
总阅读33.3k
粉丝0
内容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