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原产地规则解读:累积规则的核心作用
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至此,RCEP已对15个成员方全面实施。这一自由贸易区成为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贸区域,标志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入新阶段[SEO关键字:RCEP,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累积规则的定义与作用
根据RCEP第三章第四条规定,成员国之间的原产材料可用于计算货物的原产资格,从而被视为加工或处理所在成员方的原产材料[SEO关键字:累积规则]。RCEP允许在15个成员方范围内进行原产材料累积,其范围广且具有“成长性”,未来可能扩展至所有生产和增值活动。
解读:累积规则旨在鼓励自贸协定成员方间加强产业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SEO关键字:自贸区经济, 贸易自由化]。通过放宽原产货物认定标准,RCEP允许更多成员方参与生产制造,降低获得原产资格的门槛,推动区域内贸易增长。
RCEP累积规则相较于其他自贸协定更具优势,不仅地理范围更广,还计划在未来将累积范围扩展至非原产材料中的成员国贡献成分[SEO关键字:成员方协作]。
示例分析:
示例1:某中国企业出口塑料线条至缅甸,原材料包括日本和德国的原产材料。使用RCEP累积规则后,日本材料可视为中国原产材料,该货物满足“区域价值成分40”要求。

示例2:某中国企业出口离心机至越南,原材料涉及多国。通过累积规则,韩国和日本材料可视为中国原产材料,货物满足“子目改变”和“区域价值成分40”要求。

示例3:某中国企业出口人工琥珀钥匙扣至澳大利亚,涉及中韩德三国材料。使用累积规则后,韩国材料视为中国原产,货物满足“品目改变”和“区域价值成分40”要求。

示例4:某中国企业出口电容器铝箔至越南,原材料为日本和韩国的铝箔等。使用累积规则后,满足“完全由原产材料生产”要求。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编辑:董仕
审核:崔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