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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範圍將擴大至涵蓋以下乘客
01
乘搭飛機抵達香港,然後於下一日內乘搭飛機離境
02
以陸路或水路方式抵達香港,然後於抵達當日或下一日乘搭飛機離境(乘飛機離境當日或前一日曾透過陸路或水路離開香港的乘客除外)
新平台10月1日啟用
• 這項新安排將提升樞紐競爭力,新的稅務安排,有助鼓勵航空公司開拓更多以香港為中轉點的航線;刺激過夜經濟,最長48小時的停留窗口,將鼓勵轉機旅客「快閃」停留香港,帶動本地酒店、餐飲、零售及觀光消費;推廣香港體驗,讓更多過境旅客有機會親身探索香港的世界級景點、美食和文化,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都會的吸引力。
• 合資格乘客如在購買機票時已繳付飛機乘客離境稅,可在乘飛機離港當日起計28日內,透過全新飛機乘客離境稅退稅平台申請退款。有關申請退款的詳情,請參閱退稅平台上的資訊。
來源:大公文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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