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批卖家在群里反馈,收到了税务部门发送的提醒短信,信息直指“收入数据差异”问题。短信内容大致如下:
【XXX税务局】尊敬的纳税人(XXXXXXXX):
您申报的今年三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少于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收入金额。请您进行核实确认,如属申报错误,请及时进行更正,以免征期结束(10月27日)后更正申报产生滞纳金。(深圳税务)
2025年10月26日

来源:跨境卖家收到的短信
自15号文和17号文下发以来,跨境电商税务问题就是业内热议的话题。自本月15号,亚马逊确认上报卖家涉税信息以来,相关话题更是直接成为业内谈论的焦点。我们之前也做过解读:(放之前文章链接)
此次税局短信明确指出,部分商家自行申报的三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同步给税务机关的收入金额不一致。税务部门要求商家第一时间核对两类数据,若确认是自身申报错误,必须在10月27日征期结束前,也就是昨天,完成更正。
有商家表示,一般纳税人企业已收到提醒,但小规模纳税人暂未收到相关通知。同时也有不少商家说,此次短信可能属于群发,因为其公司按照平台实际数据上报,也收到了类似短信。
日鑫跨境提醒卖家按照自身实际情况操作。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国家此次税务调整力度是空前的,不要想着能够糊弄过去,枪打出头鸟。
其次也应该要理解,国家的目的是收税,而不是弄死所有跨境电商企业。7月之前的,大概率是既往不咎的,7月之后一定要逐步合规申报。
同时,不同地区对于7-9月的核查力度和标准肯定也是不同的。深圳作为跨境之都,税务局对于大家的实际情况肯定是非常了解的,很多不得已的操作,比如香港公司归集,都是能解释通的。但是很多小地方注册的公司就必须要考虑沟通不下来的退路问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