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租赁服务税务指南
[k]2025年7月起实施8%服务税,小微企业与境外资产租赁有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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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或租赁服务的服务税已于2025年7月1日生效[k]
提供租赁服务的企业,当其应税服务总额超过100万林吉特时,须注册服务税[k]
应税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8%[k]
涉及位于马来西亚境外资产的租赁服务,不纳入服务税征税范围[k]
以ABC公司为例,其每月出租住宅单位租金1,500林吉特,仓库租金20,000林吉特。其中住宅租赁免税,仓库租赁需缴税,应缴服务税为20,000林吉特×8%=1,600林吉特[k]
仅作为安全用途且可退还的租户押金,不征服务税;若押金部分构成租金付款,则该部分需缴税[k]
租赁协议中的延迟付款罚金不视为应税服务对价,不征收服务税[k]
年收入45万林吉特的小型企业FRMN Enterprise向已注册服务税的业主租赁商业单位,根据马来西亚财政部长依据《2018年服务税法》第34(3)条授予的豁免权,该类小微企业承租可免缴服务税,但需通过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网站MyPMK系统登记其微型、中小型企业(MSME) status[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