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劳务派遣制度详解:法律框架与操作流程
全面解析日本劳务派遣的合规要求、主体关系及合同要点

随着日本社会结构变化,老年人、家庭主妇及外国人在就业市场中的比例上升,其特殊就业需求推动了雇佣形态的多样化[k]。同时,传统终身雇佣制带来的高人力成本、高龄员工积极性不足等问题,促使企业广泛采用非正式用工,劳务派遣成为重要补充形式[k]。2020年4月起,“同工同酬”原则正式纳入《劳务派遣法》,要求无论雇佣形式如何,相同职务须获得同等报酬[k]。
劳务派遣的定义
根据日本《关于确保劳务派遣事业正规运营及保护派遣劳工等相关法》(简称《劳务派遣法》)第二条,劳务派遣指派遣机构雇佣劳动者,并将其派至第三方单位,在该第三方指示下提供劳动,但不构成第三方与劳动者之间的直接劳动关系[k]。同一劳动者在同一岗位的派遣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续签累计最长不得超过3年[k]。
派遣期限限制
日本厚生劳动省规定,同一业务使用派遣员工不得超过3年,期满后应由正式员工接任[k]。超期使用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及派遣机构相关责任人可被处以最高1年监禁或100万日元罚款[k]。
以下25类业务不受3年期限限制(但不得继续使用同一派遣员工):
- 信息处理系统的开发及维护
- 机械、装置或仪器的设计或制图
- 办公设备操作
- 翻译、口译、速记
- 秘书
- 文件、数据整理汇编
- 市场调研
- 财务会计
- 海外贸易合同编制
- 产品宣讲
- 导游
- 建筑物或博览会指引接待
- 先进技术研究开发
- 事业实施体制策划与立案
- 书籍杂志制作与编辑
- 商品包装或广告设计
- 营销工程
- 放映机械操作
- 放映节目制作
- 建筑物清洁
- 停车场管理
- 室内装修设计指导
- 播音
- 电话推销
- 放映节目道具筹备
- 建筑设备运输、清点、整理
以下业务禁止使用劳务派遣:
- 港湾运输业(含货物装卸、驳运、鉴定等)
- 建筑业
- 警备业
- 医疗相关业务(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 名称含“士”的专业职务(如律师、司法书士、公认证会计师等)
劳务派遣三方主体
日本劳务派遣涉及三个主体:
派遣劳工: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在实际用人单位接受工作指示的劳动者[k]。
劳务派遣机构:经厚生劳动大臣许可,负责招聘、签约、支付工资、办理社保,并与用人单位对接的法人单位。其不提供中介或代理服务[k]。
实际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企业,需支付服务费用,并与派遣机构签订合同。不得直接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或提前接触(介绍预定派遣除外)[k]。
派遣流程
派遣劳工流程:
- 在派遣机构登记并参加面试及技能测试
- 提出就业意向,由机构推荐岗位
- 协商薪资待遇并参加选考
- 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社保
- 按期到用人单位上岗
- 定期向派遣机构提交考勤,由其支付薪酬
- 合同到期后可续签或更换岗位
实际用人单位流程:
- 向派遣机构提交招聘需求(岗位、人数、能力要求等)
- 签订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
- 参与候选人选考及企业参观 <4>接收并使用派遣员工
- 在合同范围内下达工作指令
- 核对考勤与费用账单并付款
- 合同到期后可续签或更换人员
主要法律文书
劳动合同: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内容包括劳动期限、工作地点、内容、时间、报酬、休假、解约条款等[k]。
劳务派遣基本合同: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框架性协议,涵盖服务费用、节假日、保密义务、解约机制等通用条款[k]。
劳务派遣个别合同:针对具体派遣任务的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岗位地址、直属上司、派遣期限、安全卫生、投诉处理、加班、福利及雇佣安定措施等。当个别合同与基本合同冲突时,以个别合同为准[k]。
雇佣安定措施:若派遣员工在同一岗位工作达3年且希望继续就业,派遣机构须采取以下任一措施:推动用人单位直接雇佣、提供新岗位、无限期留用或采取其他稳定就业举措[k]。
介绍预定派遣
“介绍预定派遣”是以用人单位最终直接雇佣派遣员工为目的的过渡性派遣形式[k]。派遣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不得转为一般派遣[k]。与普通派遣不同,用人单位可提前与候选人直接沟通、面试并确认履历[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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