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肖 毅(中国人民大学)
田 文(上海财经大学)
卢奕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李 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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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国税收征管竞争力与中国
对外直接投资效率
——基于 CPTPP 成员国的实证分析
研究背景
当今世界,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甚嚣尘上,全球贸易投资格局深度调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进程”。作为当前全球标准最高的自由贸易协定,CPTPP 涵盖关税减让、投资准入、非关税壁垒等关键领域,旨在加强成员经济体间的互利联系,促进亚太地区贸易、投资和经济增长;其成员国人口占全球 7% ,GDP 占全球15% ,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球 20%。中国对 CPTPP 持开放和积极态度,并于 2021 年 9 月正式提出申请加入该协定,可以预见,加入 CPTPP 将增强中国贸易投资国际话语权。东道国税收征管竞争力涵盖税收制度的科学性、征管能力的高效性以及纳税服务的优质性等多维要素,是影响投资国对外直接投资决策及效率的关键变量。当前,全球地缘政治经济博弈加剧,特朗普 2.0 对 CPTPP 部分成员国施加关税,使得中国对税收征管各具特点的 CPTPP 成员国直接投资的风险与成本大幅增加。探讨 CPTPP 成员国税收征管竞争力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效率的影响机制,有助于优化中国对 CPTPP成员国投资区位选择和提升投资效率。
既有研究为理解对外直接投资效率及其影响因素提供了重要参考,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第一,既有研究多集中于单一因素的影响,缺乏对东道国税收征管竞争力与营商环境交互效应的系统性分析。第二,在评价方法的选择上,既有研究多采用 Logit 模型、混合回归方法、双重差分法等模型,这些方法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无法避免平行趋势假设缺陷等问题和非效率因素的影响,这可能导致回归结果失真。
本文边际贡献和创新点体现在:当前,关于中国直接投资效率影响因素的研究较为丰富,但聚焦 CPTPP 这一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背景下的直接投资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的文献仍较为稀缺。因此,以中国对 CPTPP 成员国的对外直接投资面板数据为样本,运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和投资非效率模型,从税收征管竞争力和营商环境的交互作用出发,分析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效率的影响机制及投资非效率因素。研究结果为中国高质量加入 CPTPP、建设对外投资强国提供政策启示。
发现与启示
本文基于 2014—2023 年中国对 12 个 CPTPP 成员国的对外直接投资面板数据,运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与投资非效率模型,实证分析东道国税收征管竞争力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效率的影响机制,结论如下:第一,东道国税收征管竞争力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效率有显著正向影响。第二,中国对CPTPP 成员国的整体投资效率呈上升态势但尚处低位,且国别差异显著,其中新加坡、越南、澳大利亚和日本处于投资效率前沿;英国、文莱、加拿大和墨西哥则处于投资效率中等水平;马来西亚、秘鲁、新西兰和智利处于投资效率较低水平。第三,中国对 CPTPP 成员国的直接投资存在一定的效率损失,且东道国的政府信用度、劳动力自由度、金融自由度、贸易自由度和财政自由度的提升均有助于缓解投资非效率问题。第四,营商环境在税收征管竞争力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效率的影响中具有正向调节作用,即东道国营商环境水平越高,税收征管竞争力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效率的促进效应越强。
基于上述结论,中国应遵循更具靶向性的“分层、递进、互补”路径,系统提升对 CPTPP 成员国的直接投资效率。第一,国际层面维护多边主义与践行“全球南方”大国责任。一是中国应坚守多边主义,增进与 CPTPP 成员国的贸易投资互信,推动 CPTPP 框架内双边或多边贸易投资合作,提升在全球贸易投资体系中的制度性话语权。二是高质量践行“全球南方命运共同体”大国责任,通过基础设施合作助力秘鲁等欠发达国家改善营商环境。第二,国家层面聚焦“协定导向”与“投资—税收协同”。一是在高质量推进加入 CPTPP 进程,构建“税收征管竞争力 + 营商环境质量”双维度的直接投资布局评估体系,通过“税收透明—资本自由流动”的联动效应,放大中国对外投资的效率优势。二是优先与 CPTPP 成员国缔结双边或多边税收信息交换协定(TIEA),实现跨境税收信息互联互通共享,降低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合规不确定性。第三,企业层面注重“区位选择”与“效率—风险平衡”。一是企业应构建涵盖 CPTPP 成员国政府信用度、劳动力自由度、金融自由度、贸易自由度和财政自由度等要素的投资区位评估体系,制定更具适应性的投资区位布局策略。例如,选择澳大利亚等高税收征管竞争力国家设立区域总部,享受获取税收与制度红利;在秘鲁等低税收征管竞争力国家布局上游产业链,依托双边税收协定及多边投资担保机制(MIGA)对冲政策风险;针对马来西亚、新西兰和智利等效率洼地,采用“合资 + 本地上市”的模式嵌入东道国资本市场,以股权多元化稀释制度性风险。二是企业应组建专业化国际税务团队,系统监测 CPTPP 东道国基础设施质量、有效税率、反避税规则动态,构建“实时预警—动态调整”的投资决策支持系统,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下的效率最大化。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收经济研究》2025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