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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出口】CFR贸易术语~

【外贸出口】CFR贸易术语~ 楠木智贸通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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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CFR 术语解析

1、基本概念

  • 全称: Cost and Freight

  • 中文名称: 成本加运费

  • 适用运输方式: 海运和内河水运

  • 核心定义: 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上,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但货物在装运港交到船上后的风险即从卖方转移给买方。

2、关键点分析

  • 风险转移点: 货物在装运港交到船上时

    这是CFR最核心的特征。一旦货物越过装运港的船舷(根据《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更强调“船上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就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此后的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风险(如货物损坏、灭失)均由买方承担。

  • 费用划分点: 货物运抵指定目的港

    卖方需要支付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的主运费。这意味着海运费用由卖方承担。

    但是,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其他费用,比如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码头费、进口清关税费等,均由买方承担。

  • 保险责任: 卖方无义务为买方办理保险

    卖方只需要按照通常条件自行负担费用订立运输合同。他没有义务为买方的利益购买保险。但是,由于风险在装运港就转移了,买方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必须自行办理从装运港开始的货物运输保险

3、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根据Incoterms® 2020)

卖方义务:

  1. 交货: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船上。

  2. 运输合同:自负费用,订立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合同。

  3. 出口手续: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 费用:支付货物在装运港交到船上为止的一切费用,以及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和装货费。

  5. 通知:给予买方关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充分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买方义务:

  1. 付款: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 进口手续: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3. 受领货物:在目的港从承运人处收受货物。

  4. 风险承担:自货物在装运港交到船上时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5. 费用:支付货物在装运港交到船上时起的一切费用,包括目的港的卸货费、驳船费、码头费等,以及所有关税、税款和其他进口费用。


二、风险分析

CFR术语的风险划分特点是“风险与保险分离”,这为买卖双方带来了特定的风险点。

卖方风险

  1. 运输合同选择风险

    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如果选择了信誉不佳或实力不强的船公司,可能导致运输延迟、货物处理不当等问题。虽然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如果因卖方选择的承运人问题导致交货严重延迟,买方仍可能向卖方提出商业索赔。

  2. 实际费用超支风险

    海运运费是波动的。如果签订合同后运费突然上涨,超出卖方的预算,这部分额外成本需要由卖方自己承担。

  3. 装船后的“无保险”风险(在买方未及时投保的情况下):

    虽然货物装船后风险转移给买方,但如果买方由于疏忽或为了节省成本没有购买保险,一旦货物在途中全损,买方可能会拒绝付款或拒收货物,导致卖方面临钱货两空的局面。尽管卖方可以凭提单等单据通过法律途径追索货款,但过程会非常复杂和漫长。

买方风险

  1. 货物在途风险

    这是买方承担的最大风险。从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开始,直到目的港卸货,整个海运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如船舶搁浅、触礁、火灾、碰撞、偷窃、雨淋、变质等,均由买方承担。

  2. 无法控制船舶和航程的风险

    租船订舱由卖方负责,买方对承运人的选择、航线的安排、船期等没有直接控制权。不道德的卖方可能会选择最低价的船公司或不合规的船舶,增加运输风险。

  3. 信息传递不及时的风险

    CFR条款要求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充分通知”买方。如果卖方未能及时、准确地发出装船通知(包括详细的船名、航次、装船日期、货物数量等信息),买方将无法及时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如果货物在买方收到装船通知前就已出险,买方将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损失完全由自己承担。 这是CFR对买方的一个关键风险点。

  4. 目的港高额费用风险

    买方需要承担在目的港的所有费用,包括可能很高的卸货费、码头作业费等。如果事先对目的港的费用了解不清,可能导致成本估算错误。


三、重要注意事项与建议

  1. CFR 与 CIF 的混淆

    CFR ≠ CIF。两者的唯一区别在于保险。CIF下,卖方需要办理保险并支付保费。对于买方来说,在CFR下自行投保比在CIF下由卖方代办投保通常更划算,因为可以自主选择信誉好的保险公司和更全面的保险险别。

  2. 装船通知的极端重要性

    对于买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卖方发出装船通知的时限、方式和内容,并约定如因卖方延迟通知导致买方无法投保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对于卖方,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不仅是义务,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可以避免因买方未投保而产生的后续纠纷。

  3. 仅适用于水运

    CFR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如果采用空运、陆运或多式联运,应使用相应的CPT术语。

  4. 合同明确细节

    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目的港的具体地点、费用划分的细节(例如卸货费由谁承担,这在某些港口可能是个争议点)。

总结

方面
卖方
买方
责任
出口清关、内陆运费、订舱支付主运费、装货费
进口清关、目的港卸货、内陆运费
风险
货物装船前的一切风险、运输成本上涨风险
货物装船后的一切在途风险
费用
货物成本、包装、出口税费、主运费
货物价款、保险费、进口税费、目的港费用
关键行动 及时、准确的装船通知 收到装船通知后立即办理保险

给买方的核心建议:在签订CFR合同后,应立即着手安排保险事宜,并与卖方确认好装船通知的流程,确保风险无缝衔接,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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