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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夫妻互查財產
近期,一則重磅新規刷屏:
自2026年1月1日起,廣東省內的夫妻,憑一張結婚證就能查詢對方名下的房產、車輛。
新修訂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夫妻一方持身份證、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系的有效證件,可向不動產登記、車輛管理單位申請查詢另一方財產狀況,相關單位應受理並出具書面材料。”該辦法於2025年10月11日通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也就是說,明年1月1日起,在廣東,你老婆/老公拿著身份證和結婚證就能去官方機構把你名下有幾套房、幾臺車,查的一清二楚。不需要你同意,一切合法合規!
不少網友直言:“查家產方便了”“隱匿財產難度飆升”,也有人笑稱“反正工資上交,兜比臉幹凈,坦蕩無所謂”。
在沿海發達地區,民營經濟發達,企業老板、個體工商戶相對較多。這些家庭的資產構成,絕對比工資上繳的普通打工人復雜好幾個量級。而伴侶很可能對家庭實際財產是不夠了解的。
此次修訂,重點保護了婚姻中弱勢一方(尤其是全職太太)的財產知情權,避免其在離婚或財產糾紛中陷入被動。
TWO.
難點和局限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盡管新規具有開創性意義,但實施層面仍面臨不少挑戰。
難點一:跨省查詢難
在中國沒有實現不動產完全聯網的情況下,相關財產的互查落地其實還有難度。
每個省具體情況不同,如果夫妻一方不在廣東省內,要做到跨省查詢的受理依然會有難度。如果推進不暢,則依然會出現財產隱匿、轉移等現象。
難點二:跨境(香港)婚姻更復雜
這一問題在粵港跨境婚姻中更為復雜。廣東和香港聯系緊密,跨境婚姻很多。許多廣東高凈值家庭在香港擁有銀行賬戶、房產、保險、信托等資產。
首先,兩地法律體系存在根本差異:內地實行夫妻共同財產制,而香港實行分別財產制,婚後一方名下的財產不自動視為共同財產。
實踐中,如一方想查詢對方在港財產或主張共同財產權利,仍缺乏具體的對口部門。
另有專業人士指出,香港的不動產資料非常容易獲得,並非保密資料。但涉及保單或者信托保單等財產,實際上是很難查到的。
THREE.
香港保險能查到嗎?
最後,回到一個很實際也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內地人士名下的香港保單,配偶可以查詢嗎?
結論很明確:基本上查不到!
香港保險公司受《個人資料(隱私)條例》嚴格約束,未經持有人或受益人授權,任何人無法查詢保單內容。
香港與內地存在天然的司法壁壘,基於現有法律框架,內地法院也無法直接調取香港保單信息,更不能強制執行。

香港自1996年起實施嚴格的隱私保護法,私有財產受高度尊重。除非涉及違法犯罪或反洗錢調查,否則哪怕是最親密的人,也難以窺探你名下的香港保單。
FOUR.
最後的話
很多人選擇香港保險,除了收益和規劃,其實也是看中它那份“隱私性”“獨立性”——在婚前資產規劃、資產保護&隔離方面,具備不可替代的價值。
1.司法查詢壁壘高
內地法院無法直接調取香港保單信息,需經復雜的“司法協助程序”(需中央審批、耗時6-12個月),且僅適用於重大刑事案件或復雜民商事糾紛,普通離婚、債務糾紛難以啟動,保護資產隱私。
2.債務隔離能力較強
香港為獨立法域,債權人需通過香港法院申請執行保單資產,流程繁瑣耗時;只要保單架構合規、資金來源合法,能較好抵禦債務風險(如張蘭案例)。
3.CRS信息披露有限
僅具有現金價值的產品(如儲蓄型分紅險)需向內地稅務部門報送基礎信息,定期壽險、消費型重疾險等無需申報,敏感細節不披露。
4.稅務優勢明顯
香港保單賠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保單分紅部分,沒有法例提及要征稅,目前實務中按照免征在執行,是境外投資中為數不多的稅務友好型資產。
5.分層保護功能全面
對內可支持婚前規劃、家族資產隔離、代際傳承;對外能抵禦債務風險、資產執行風險和信息披露風險,實現多層次資產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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