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大促新规:保护消费者权益

随着中秋节、国庆节、双11、双12等促销节点增多,电商平台迎来“金九银十”。为规范市场行为,最新出台的《规定》将有效遏制不正当条款。
卖家违规平台可采取“拉黑”措施
新规明确第三方交易平台需对经营者身份进行审查登记,并记录商品信息。如发现违规行为,平台应向工商部门报告并制止,必要时可停止服务[1]。
预售商品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针对以往促销中预售商品退换难的问题,《规定》明确要求不得设置订金不退、限制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合理条款,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2]。
赠品同样享受三包服务
促销期间附赠的商品不得降低质量标准,且必须提供三包服务。此举旨在杜绝商家以次充好现象,维护公平交易环境[3]。
贵州省电子商务协会简介
贵州省电子商务协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经省民政厅核准成立,是一家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协会聚焦资源整合与模式创新,致力于优化我省电商发展环境,推动线上线下融合。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溪大道中段大数据呼叫中心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联系电话:0851—88203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