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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与快评 | 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IDAA)引发新能源中企巨大担忧

动态与快评 | 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IDAA)引发新能源中企巨大担忧 Angela的外贸日常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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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媒体报道,近期新能源板块出现波动,源于外媒披露的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IDAA)草案,市场开始密集交易欧盟新能源“去中国化”预期。该法案被视为“过去十年最严厉的市场准入规定”,对非欧盟企业设双重门槛:电池、储能等产品须有至少40%原材料和制造环节来自欧盟;拒绝技术转让则须与本地企业合资,后者持股不低于35%。

“强制合资”与“技术转让”叠加,意味着中国企业即便本地建厂也可能失却核心资产控制权。分析师指出,欧盟是以市场准入换产业链掌控权,部分企业核心竞争力若被迫开放,将暴露供应链风险。

部分企业欧洲业务体量突出,且电芯等产品对外依赖较高,难以应对本地化要求;自制电芯企业,可通过调整布局缓冲冲击,股价敏感度更低。

媒体认为,“IDAA并非偶然”,欧洲三年来已实施《电池法案》等多项法规,构建自主标准体系。此次首次写入强制技术转让条款,被评价为“比‘双反’更具长期性与结构性,它不只是贸易壁垒,而是一种制度性市场重构”。

CESA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储能企业海外订单214.7GWh,同比增130%。相比动力电池,储能项目周期更长、前期投入更大,且合同条款通常涵盖系统性能、知识产权、售后维护等多个环节。一旦强制合资与技术转让生效,中国企业不仅在利润端受压,甚至可能在知识产权和运营主导权上被削弱。然而“强制合资”和“技术转让”意味着,即便是本地建厂,也可能失去对核心资产的完全控制。

一位长期跟踪储能产业的分析师指出,“欧盟此举实质上是以市场准入为筹码,换取产业链掌控权。部分企业核心竞争力在系统集成和逆变技术,一旦被迫开放,就等于暴露在供应链的另一端。”该分析师认为,机构的核心担忧不在短期业绩,而在于政策对未来现金流与海外利润率的压缩。如果欧洲市场的准入成本上升、项目审批延长,企业的海外扩张逻辑将被重估。

若能在不触及核心技术的前提下,通过组件本地采购、劳动力本地化等方式满足含量要求,部分风险或可缓解。不过,这条路径的前提,是欧盟最终立法的细节仍留有灵活空间。

目前欧盟提出的IDAA仍处在立法前期阶段。该法案目前属于“已宣布”(announced),还未被正式提交议会或理事会审议。已有欧洲标准化组织CEN和CENELEC在《工业脱碳加速器法案》起草过程中,向欧洲委员会提交过回应意见,主张法案在标准化、兼容既有法规、技术可操作性等方面应充分考虑技术现实与产业连贯性,以避免成为创新与市场进入的壁垒。欧洲电池行业的行业协会RECHARGE也在其提交给欧盟关于IDAA建议书中,明确主张在制定该法案时应“保护战略技术不被全球竞争扭曲”(safeguard strategic technologies from global competitive distortions),并警惕将行业过度依赖本地化或合规要求可能削弱其技术创新活力。在该建议中,RECHARGE强调,欧盟应在推动“欧洲领导市场”发展的同时,对电池及其上下游产业链引入合理的制度设计,以避免过度政策倾斜对跨境竞争的扭曲。


商会快评

从媒体披露情况看,欧盟近期披露的“工业加速器法案”(IDAA)草案,或是近十年新能源领域最严苛的市场准入规则,其出台不仅引发资本市场对相关企业的剧烈反应,更折射出欧盟在产业链重构中的战略考量。从政策逻辑来看,IDAA并非孤立举措,而是欧盟继《电池法案》《关键材料法案》等政策后,在新能源领域构建自主体系的又一关键步骤,目的是通过制度设计减少对外部供应链的依赖。法案中“40%本地化含量”与“合资持股”的硬性要求,打破了此前全球新能源产业基于比较优势形成的分工格局,将市场准入与本地产业保护深度绑定。这种以政策强制干预产业链布局的做法,本质上是通过设置非关税壁垒弱化市场规则,而非依靠技术创新与产业竞争力赢得市场。对长期深耕欧洲市场的中资企业而言,法案意味着过去依赖全球化供应链的运营模式将面临根本性调整,而资本市场对相关企业股价的快速反应,正是对这种政策不确定性的直接担忧。

IDAA法案将强制技术转让纳入框架,与欧盟正考虑的“要求在欧中企转让技术”形成政策呼应,暴露出欧盟在产业竞争中的深层焦虑。从表面看,欧盟试图以“市场换技术”,声称借鉴其他国家经验构建公平竞争环境,但本质上是在新能源等新兴领域,面对中企技术竞争力提升而采取的防御性策略。技术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载体,其转让应基于自愿协商与商业公平原则,而欧盟通过立法强制要求技术转让,既违反世贸组织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规则,也忽视了技术研发背后的资本投入与创新风险。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政策将技术合作异化为“准入筹码”,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一方面,中资企业在欧投资将面临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削弱长期创新动力;另一方面,这种“制度性歧视”可能破坏中欧经贸互信,导致双方在更多产业领域陷入对抗。中国外交部明确反对强制技术转让,正是基于对公平贸易原则的维护,以及对企业自主经营权利的尊重。

面对IDAA法案带来的挑战,中欧投资需回归“良性竞争、互利共赢”本质,依托双方在市场需求与技术应用上的互补性推动合作。欧盟不应加大贸易投资壁垒,并以政策强制技术转移。中欧应聚焦标准互认、联合研发等领域,将竞争转化为技术进步动力,才能突破政策困局,释放中欧合作潜力。




END







简介

欧盟中国商会由中国银行(欧洲)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欧洲)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欧洲)有限公司发起,于2018年8月31日在布鲁塞尔注册,目前会员单位超100家,代表1000多家在欧中资企业,覆盖主要欧盟成员国。商会位于布鲁塞尔,毗邻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等机构,代表中资企业利益,肩负“商通中欧、共创繁荣”的共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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