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新规发布
大数据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新机遇

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联合发布《贵州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明确大数据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可申请职称。

全文要点:
一、总则
为推动贵州大数据发展,制定此规定。强调科学人才观,突出实践业绩。任职资格分为技术员至正高级工程师五个级别,涵盖系统架构、设计开发、数据管理及运维等领域。
二、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拥护党的政策,具备职业道德,并遵守相关法规。有违纪行为者限制申报。
三、技术员申报
大专、中职毕业,见习期满且合格即可申报。
四、助理工程师申报
学历或资历要求包括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并考察合格或专科、中职工作一定年限。需熟悉专业基础理论,参与项目并撰写总结报告。
五、工程师申报
学历及资历要求涵盖博士、硕士及以上学位,本专科工作一定年限。需掌握专业知识,主持项目并通过验收,发表论文或编写专著。
六、高级工程师申报
要求博士后出站或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多年,主持重大项目或获得科技奖项,编写行业标准,指导他人工作。
第十七条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任职条件。
1. 掌握大数据专业理论,能创造性开展工作,熟悉相关管理科学。
2. 把握国内外最新技术动态,引领行业发展。
3. 熟悉大数据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4. 能独立承担重大项目并解决复杂问题。
5.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取得显著成果。
6. 能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以下两条:
1. 获省部级科技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
2. 主持编制国家标准或获发明专利,并取得效益。
3. 作为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大数据领域奖项。
4. 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三)学术成果。
发表高质量论文或撰写专著。
(四)破格条件。
具备特别突出的业绩和贡献可破格申报。
贵州省大数据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新规附则
第十八条条款说明:
1. 学历任职时间计算至评审当年12月31日。
2. 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同等学历申报职称。
3. 奖励认定以证书为准。
4. 业绩成果须为现职后取得。
5. 大小项目划分以考核单位级别为准。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贵州省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