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情报监管机构 AUSTRAC 在完成两阶段公开征询后,已向议会提交新版《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规则》(下称“规则”)。该规则为经修订的《2006 年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法》中的义务提供补充细节。
规则既影响已受 AUSTRAC 监管的机构,也覆盖“第二阶段(tranche 2)”行业服务提供者,包括不动产、会计、法律、信托与公司服务、贵金属与宝石、以及虚拟资产等主体。
分阶段生效安排:
• 2026 年 3 月 31 日:现有申报主体的 AML/CTF 新义务开始实施(“大额交易申报”与“可疑事项申报”维持现状至 2029 年);
• 2026 年 3 月 31 日:面向新纳管行业(tranche 2)开放登记注册;
• 2026 年 7 月 1 日:tranche 2 主体开始履行 AML/CTF 义务。
新版规则分为两个法律文书:其一载明与修法后条文一致的通用义务;其二为“类别豁免及其他事项规则(2007)”,列示相应豁免。为便于机构过渡,AUSTRAC 发布了“条款重编号与修订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