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23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认定通知
关键要求与流程概述
各区(市、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筑科通〔2022〕34号)及《贵阳市2023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认定工作方案》(筑科通〔2023〕1号),现将2023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申报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主体。
二、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一)孵化器名称需命名为“××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孵化器运营单位应为贵阳市区域内注册且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孵化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在孵企业使用面积不低于75%。需配备至少100万元的孵化资金,并有至少1个资金使用案例。
(二)孵化器须有3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及2名以上创业导师,且专职人员中至少1名具备相关培训经历。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申请专利的企业占比不低于20%或有效知识产权企业占比不低于10%。孵化企业主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原则上孵化时限不超过48个月。
(三)众创空间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集中且具备公共服务设施。拥有3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2名以上创业导师,协议入驻团队不少于10家,每年活动不少于10场次。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需按《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登记备案的通知》(筑科通〔2022〕38号)到市科技局登记备案并编制申报书,提交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再由市科技局审核、公示、认定。
五、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纳入不诚信名单。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杨金涛;电话:87989578;邮箱:kjj_cgc@guiyang.gov.cn;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大楼A区四楼435室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