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3年第二批电商“十百千万”工程示范项目申报通知
重要申报事项概述
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做好贵州省2023年第二批电商“十百千万”工程示范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壮大行业主体,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根据《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工作方案》,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3年8月15日前。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项目需符合《工作方案》要求;企业须在贵州注册且财务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个性条件:
1. 示范园区:成立超2年,年度交易额3亿以上,网络零售额3000万以上。
2. 示范直播基地:成立超1年,年度交易额5000万以上,网络零售额1000万以上。
3. 示范企业:成立超1年,销售收入200万以上(电商平台类企业1000万以上),网络零售额100万以上。
4. 示范直播团队:成立超1年,直播销售额500万以上。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登录贵州省商务厅官网或直接访问系统入口进行申报,并提交项目信息。
(二)逐级审核推荐,县级和市级部门均需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省级评审后公示名单。
四、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示范项目申报书、申报表、印证材料及资质材料等。
五、对认定的示范项目授予称号,并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
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并强化项目调度,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推进。
2023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