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薪俸税与强积金详解
了解香港薪俸税及申报要点

香港公司雇主在为员工发放薪酬时,需考虑是否申报薪俸税(类似个人所得税)和购买强积金(类似于内地社保)。持有香港身份的老板需每月从香港公司获取工资,并缴纳相关税款,以证明其对香港的社会贡献。

薪俸税是香港的个人所得税,针对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收入征税。根据《税务条例》,只要在香港产生的收入均需缴税。申报表格为《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56AB),需判断收入来源地来确定是否需要缴税。
哪些人士需缴薪俸税
需缴薪俸税的人士包括:香港公司的董事、在香港工作的雇员及非本地受雇但部分工作在香港完成者。
香港公司雇主每年4月1日至下一年3月31日需进行薪俸税申报,常规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1日起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下会有延期。
薪俸税申报注意事项
雇主需如实上报雇员的薪俸情况,无论其是否实际在香港办公。如果雇员收入不超过免税额则无需缴税,但需按时报税。

香港强积金(MPF)是一项强制性养老金计划,要求雇主和雇员各缴纳雇员工资的5%。强积金供款享受税收优惠。
目前供款情况如下:
收入≥30000HKD,每月总供款3000;收入7100-30000HKD间,按收入10%计算;收入≤7100HKD,雇员无需供款,雇主仍需按5%供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