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 Zalando 之后,亚马逊也对其在欧洲被归类为超大型在线平台 (VLOP) 提出了法律异议。该公司表示,“亚马逊不符合 DSA 的描述”。
在《欧洲数字服务法案》(DSA)的背景下,欧盟委员会今年春天公布了 19 家互联网巨头的名单。欧盟执行委员会写道:“非常大的在线平台和搜索引擎是在欧盟拥有超过 4500 万用户的在线服务。”VLOP名单包括阿里巴巴旗下速卖通、亚马逊、Booking.com 和 Zalando 等在线销售巨头的名字。
VLOG 义务
该分类涉及许多应更好地保护用户的信息义务,包括推荐和广告。此外,相关公司还必须评估其系统性风险,在发生违规情况时采取适当行动,并部署更好的内容管理工具。
zalando 的投诉
就在两周前,扎兰多向欧洲法院提出了针对这种分类的申诉。它认为,欧盟委员会“没有考虑到其商业模式的大多数零售性质,并且它不存在传播来自第三方的有害或非法内容的‘系统性风险’”。这家德国公司还对 VLOP 的纳入标准提出质疑。
亚马逊的法律挑战
现在,亚马逊还向欧洲第二高等法院卢森堡普通法院发起了针对其纳入的法律挑战。亚马逊发言人告诉路透社:“如果 VLOP 称号适用于亚马逊,而不是欧盟其他大型零售商,那么亚马逊将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并被迫履行繁重的行政义务,而这对欧盟消费者没有好处。”
亚马逊表示,它并不是其开展业务的任何欧盟国家中最大的零售商,而且其在这些国家的更大竞争对手也没有被指定为最大零售商。该公司请求普通法院(欧洲联盟的第二级法院)取消其指定。
文章翻译自:ecommercenews;原文链接:https://ecommercenews.eu/amazon-contests-very-large-qualific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