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船公司11月起征收低硫燃油附加费
货代行业面临新费用挑战

近日,各船公司相继宣布自11月起开始征收低硫燃油附加费(LSS),此政策几乎覆盖所有船公司[1]。
无论进出口业务均需承担该费用,最终将由货代和货主负担。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长荣海运:针对上海出口东南亚线货物(不含台湾)每20'GP/40'GP/40'HQ分别征收USD20/40/40,生效日期为2018年11月8日[2]。
万海:出口与进口航线除北美及台湾外,均按20美元/TEU收取,分别于11月9日和11月1日起执行[3]。
森罗商船:从11月9日起在上海、宁波及长江支线出口货物上征收20至45美元不等的费用[4]。
现代商船:11月10日起对所有东南亚出口货物加收25美元/50美元低硫费[5]。
中外运集运:除台湾航线外,其他上海进出口货物分别征收15美元/TEU或100元人民币/TEU[6]。
德翔海运: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于11月1日起执行,第二阶段逐步扩展至日本航线[7]。
中远海运:根据不同区域及航线设置差异化收费方案[8]。
高丽海运、海丰、宏海箱运及东方海外也相继公布了各自的低硫油附加费标准[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