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3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修订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8月10日发布公告(2023年第36号),正式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该修订版共涵盖16大类96种产品,原有2020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本次发布的认证目录中,有7种标记*的产品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自选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另有12种标记**的产品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
涉及的16大类产品如下:
- 电线电缆(3种):包括电线组件、橡皮绝缘电线电缆、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等
- 电路开关及电器装置(5种):涵盖插头插座、家用开关、器具耦合器、电气外壳和熔断体
- 低压电器(2种):涉及低压成套设备及元器件
- 小功率电动机(1种)
- 电动工具(3种):如电钻、电动砂轮机、电锤等
- 电焊机(4种):包括直流弧焊机、TIG/MIG焊机、等离子切割机等
-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种):涵盖冰箱、空调、洗衣机、电饭锅、微波炉、吸油烟机等常用家电
-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13种):含电视接收机、微型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显示设备、打印机、服务器、电源、移动电源、锂电池等
- 照明电器(2种):灯具和镇流器
- 车辆及安全附件(13种):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轮胎、头盔、制动器衬片、安全玻璃、照明装置、反光标识等
- 农机产品(2种):植物保护机械、轮式拖拉机
- 消防产品(3种):火灾报警器、灭火器、逃生避难产品
- 建材产品(3种):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建筑安全玻璃
- 儿童用品(3种):童车、玩具、机动车儿童约束系统
- 防爆电气(17种):覆盖各类防爆电机、配电设备、控制元件、监控和通讯设备、安全栅等
- 家用燃气器具(3种):燃气灶具、热水器、采暖热水炉
具体产品的适用范围和界定描述详见完整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附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