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自贸协定升级:关税减让与海关合作带来新机遇
中巴自贸协定升级,零关税产品税目比例逐步提升至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升级主要涵盖货物贸易市场准入、关税减让表、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投资等内容,并新增了海关合作章节。
核心内容为大幅提高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中巴两国间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比例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另有5%的其他产品实施20%幅度的部分降税。
机电、家具、纺织、磷肥、玻璃制品、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等我国出口优势产品已纳入关税减让范围,对出口企业构成实质性利好。
此次议定书新增的海关合作章节强调防止低价报关现象,规定巴基斯坦当地进口商申报的清关金额必须与中国出口商向中国海关申报的出口金额一致,否则将面临罚款,相关出口商也将受到查处。
中巴双方自2018年11月起进入电子数据交换实际运行状态,每季度交换出口数据,以加强监管。该举措意味着我国企业在与“巴铁”合作中需更加注重合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