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持续推进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谈判
截至目前,柬埔寨已与11个税务管辖区签署并实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包括泰国、新加坡、文莱、中国、越南、香港特别行政区、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韩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土耳其。
此外,柬埔寨-老挝DTA和柬埔寨-菲律宾DTA已完成签署,目前正在进行生效程序。柬埔寨-缅甸DTA已完成技术层面谈判,另有6个国家的DTA谈判正在进行中,分别为阿联酋、日本、摩洛哥、法国、卡塔尔和阿塞拜疆。
2025年4月,税务总局审核并批准向83家申请企业提供DTA项下优惠待遇,2025年前4个月累计共有178家企业获得批准。近期,柬埔寨与法国已完成第二轮会谈,就所有悬而未决的条款进行详细讨论。
与此同时,与阿联酋的第三轮DTA谈判取得显著成果,协定中的大部分条款和要点已达成全面一致,双方承诺将继续推进剩余条款的谈判。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不仅旨在避免双重征税,还通过多项优惠措施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信心和确定性。具体包括明确征税权划分、税种适用减免、防止税收歧视、提供税务争议解决机制以及建立信息交换机制以应对逃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