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民航业资助细则 全货机航线最高获5500万补贴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明确全货机航线项目资助政策。以下为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原则
民航业资助资金实行“企业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绩效评价”制度,年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9亿元。
资助对象及条件
- 全货机新航线资助对象:开通新航线并持续运营满一年的航空公司或包机人
- 加密航线资助对象:执行加密航班并运营满一年的航空公司或包机人
- 申请资助须满足:出港班次不少于80班、载运率达50%、持续运营未停航等条件
资助标准
| 航线类别 | 资助期限 | 资助标准 | 年度资助上限 |
| 洲际及阿拉伯半岛地区 | 最长16个月 | 出港航班25万元/班 出港货量1000元/吨 |
5500万元/航线 |
| 亚洲(不含阿拉伯半岛)及台湾地区 | 最长12个月 | 出港航班8万元/班 出港货量500元/吨 |
1600万元/航线 |
加密航线按增加班次计算资助,洲际航线年度资助上限3700万元,亚洲航线1100万元。
申报与监管
- 申报单位需在线申报,接受信用核查和材料复核
- 审核结果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 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追回资金并追究责任
实施期限
细则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资助项目考核期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特殊规定
连接全球主要创新城市、新兴市场的国际全货机新航线可另行测算报市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