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全面注册制下申请文件及预沟通程序变化解读
2023年2月实施全面注册制后,深交所整合原创业板相关审核动态,发布《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系列文件。截至目前共发布了5期内容,涵盖7个常见业务问题的解答。以下为重要内容整理:
问题1【全面注册制申请文件】: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在提交申请文件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关注要点》,逐一核对文件是否符合完备性要求,并检查是否存在不予受理情形。需提交《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申请符合受理要求的说明》,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相关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
问题2【简化预沟通程序】:近期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咨询沟通》,预沟通程序有何变化?
答:新指南主要变化包括:一是将原创业板预沟通制度扩展至主板;二是允许申请人自行选择沟通方式,现场或视频沟通无须以书面沟通为前提;三是取消预沟通材料需保荐人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要求,仅保留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问题3【审核关注要点填报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较原有指南有何优化?后续如何执行?
答:该指南根据全面注册制新规作出四方面调整:一是区分主板与创业板,在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上实现差异化;二是精简低频、冗余要点,减轻中介机构负担;三是提升透明度,梳理高频问题,引导申报前自查;四是新增配股和优先股审核要点,适应融资多元化需求。
申报企业应按《指南》通知要求完成落实情况表并填报审核关注要点。对于已充分披露并核查的问题,审核中将适当简化问询流程。同时,审核要点填报质量将纳入中介执业质量评价。
问题【转增股本锁定期要求】:申报前六个月内以及在审期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股份是否需要锁定三十六个月?
答:申报前六个月内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相关规定,新增股份自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应锁定36个月;在审期间也参照执行。
问题1【签字保荐代表人“已完成项目”的认定】:如何理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第三条中“已完成的首发、再融资、转板项目”?
答:“已完成的首发、再融资、转板项目”指已成功发行或完成转板上市的项目。保荐人需在《签字保荐代表人在审企业家数说明》中依此标准进行说明。
问题2【差异化监管机制启动】:深交所《关于进一步督促会员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的通知》中的差异化监管安排何时首次启动?
答:该通知自2023年2月17日施行,首次差异化监管安排于2023年8月17日启动。首次计算指标区间为2023年2月17日至8月16日6个月。第二次起每6个月启动一次,认定时间区间为最近12个月。
问题【申报前六个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时间认定】:申报前六个月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申报前”时间节点如何确定?
答:以发行人在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中正式提交申报文件的时间为准,来界定“申报前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