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写在前面
前不久不少跨境电商的中国卖家收到美国GBC律所就知识产权问题对中国卖家的投诉并因此被Amazon、Ebay等电商平台封号并冻结资金,造成数以亿级的损失。在疫情之下,为什么现在很多中国卖家都不敢做Amazon平台,除了卖家主动的违规操作,如刷单,还有一个大坑,就是卖家无法应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的美国维权律所的诉讼。
所谓知识产权:
主要分为著作权、专利、商标三大类。随着知识产权的价值的不断体现,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日益受到重视。应运而生的则是专业的维权机构,通过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获利。这类机构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会在实际操作中扩大打击面,给合法经营的商家造成诸多不便。
·中国卖家常见的几类侵权问题:
01关于著作权
02关于专利

03商标侵权
此次GBC律所从2022年2月开始从VIOMALL跨境分销平台卖家处先后购买不同的产品达到70余件次,历时3个多月,并对VIOMALL平台中的20余名卖家进行了无差异诉讼,其的内容是: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
Trademark举例如下:

产品如何合法展示品牌
产品获得合法展示品牌的权利需要什么形式?一个文件?一个牌匾?一个合同?一封邮件?该问题我们和非常多的卖家认真讨论过,其最常见的文件恰好是我们日常交易的:发票【此处划重点,请特别注意】,你从正规途径获得的发票恰好是可以展示相关品牌的最佳文件。
其效果类似“张三从家乐福超市买了一瓶可口可乐,然后放在自家的小卖铺再次销售”,在这个过程中,张三在没有可口可乐公司明确的禁止其销售情况下,张三有权在小卖铺展示该瓶可口可乐,当然这里必须明确几个和我们跨境电商卖家说的要点:
a)张三是从公开正规的渠道获得该商品,在以上例子中就是家乐福超市或其他公开的正规渠道;
b)张三有完整的交易记录证明,该证明最好的就是那张发票,如果张三有收据也是可以的;
c)张三在小卖铺销售可口可乐的时候没有用打着可口可乐的旗号去销售其他产品。
当然在以上的例子中你能够明确的和可口可乐公司签署品牌授权协议,成立个合资公司专门销售可口可乐为商标的产品,或可口可乐公司真是给你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邮件授权你可以销售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品,再搞个新闻发布会,那就完美了。如果没有这么完美的过程,最好把采购的发票及订单保存好。
在跨境电商的环境下,我们就要特别看一下我们自己的产品来源是否正规。
如何证明自己是正规的产品来源
VIOMALL平台的产品主要有两个来源:国内工厂或贸易商的产品或者海外特定经销商提供的产品。想必大多数的卖家的来源也是这两个渠道【划重点,请特别记住这个来源】
国内工厂或贸易商来源,如果你是从国内的某家工厂或贸易商处采购的商品并【自行出口】到美国市场,则你需要向对方索要品牌授权的凭证(具体什么凭证,请参考以上品牌授权的具体形式)
海外特定经销商提供的货物来源。大多数国内跨境电商卖家其货物一旦【“双清”或非自身公司名义出口】到美国市场的货物或已经被美国本地的贸易公司从产地(可能是中国也可能是其他国家)进口到美国的货物,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其货权并不是国内卖家的产品,其可以理解为海外特定经销商提供的货物来源。
在此区分为“正规的经销商”货源【以美国的贸易公司从产地进口到美国市场的货源】或“非正规的经销商”货源【跨境电商委托物流公司“双清”或其他莫名其妙方式从产地进口到美国市场的货源】,当然是否能够分清其是否为以上两类经销商的形式,对大多数跨境电商卖家而言并不困难,毕竟其货源是如何取得的,跨境电商卖家相对是非常清楚的,在这个过程中的凭证就在我们的报关单、Bond所有人、发票及付款记录上了。
再次“非正规经销商”货源的问题相对比较复杂,不在此次讨论之列,其如何合规化的进行交易才是此类问题的根本。
如何积极应对GBC的诉讼
此次GBC对中国卖家提出的诉讼,留给国内卖家的应诉方式来说是不公平的,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方为专业律师,从其对美国法律的专业水平,其历时3个月准备的时间、准备材料的充分程度,全英文专业的邮件的专业程度,并要求中国卖家在21天内应诉。对中国的任何单一Amazon卖家而言都是不公平的。
2.其邮件中对中国卖家进行了有诱导性的表述,如诱使中国卖家提供其从Paypal、Wish及Alipay等
明显的,可能被前期的卖家“认罪”过的购买过假货或侵权产品证明的方式,也是利用了中国卖家并不了解美国法律基础“判例”为原则方式,诱使卖家提交此类有倾向性的证明资料,也可以看出这些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恶意”
3.在针对的所有被起诉的卖家资料中,可以很容易的看出其中国卖家占绝大部分

就中国卖家在Amazon、ebay及Wish的卖家比例而言,有理由相信GBC针对中国卖家的恶意满满,而在此次应诉中VIOMALL提交其美国贸易商信息后,却未看到GBC有针对该类美国贸易商的诉讼,也说明其利用中国卖家对美国法律不了解及应诉不便。
4.GBC在美国采取集中批量诉讼的方式起诉大批中国卖家,并在伊利诺伊州进行诉讼,对于中国的每一个单独卖家而言,其若单独应诉,其成本可能远远高于其账户金额,即便其账户金额足够应诉,其在疫情之下,其能够方便的聘请到美国该领域的律师也是非常不方便的,从而造成大量的中国卖家放弃应诉或委屈和解;
5.就起诉主体而言,GBC绕开Amazon、eBay、Wish、Alibaba、Ali-Express等有实力应诉其法律侵权官司的电商平台,而起诉没有能力应诉其法律官司的卖家,尤其是中国卖家的方式,再次体现了其“专业恶意”。
6.平台在该次诉讼中,明知GBC有此“优势”并对无辜卖家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依然利用其垄断地位首先冻结卖家资金及账户,而不是在平台层面做出调查,组织卖家应对GBC的诉讼,当然有为Amazon等电商平台自身利益的考量,也难免有助纣为虐的嫌疑。
VIOMALL在充分了解了以上信息和背景资料,针对这次被GBC提起诉讼的产品均为VIOMALL海外“正规经销商”货源的产品的情况。VIOMALL为协助平台卖家妥善应对此次事件,专门应对小组,由渠道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和公司常年聘请的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参与,制定应对方案:
1、检索GBC及类似机构近期提起知识产权维权诉讼的情况;
2、检索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件处理结果;
3、汇总涉案产品情况,包括商标、来源和销售路径等;
4、起草与GBC的沟通邮件;
5、组织平台同类卖家以集体形式发送沟通邮件。
通过上述步骤,证明平台卖家销售的产品均为合法渠道购入,已经充分尽到了审慎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
通过上述积极应对和沟通,GBC向我们反馈已经撤诉,平台卖家的账户也已解封。
截至此文发表之时,所有此次VIOMALL分销商账户,均已解封,资金恢复正常,避免了中国卖家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数十家公司免于被此次海外律师的恶意诉讼,也是VIOMALL全球运营中心面对海外司法较量的第一次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