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深圳市口岸办向各大码头运营企业发布了《关于海港口岸全面推行海关查验配套服务电子化统计系统的通知》。
通知中称,从今天(11月1日)0时起,深圳海港口岸全面推行海关查验配套服务电子化统计系统,以电子化统计系统作为支付凭证替代“四联单”确认模式,原四联单只作为适应期补录依据,不予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