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销公司前,一定要处理好税务问题,一般从这6方面下手:
一家商贸公司,账面有一批20万元的商品,市场价格是25万元,注销时,计划将商品分配给股东。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商品分配给投资者应该视同销售,应缴纳的销项税是3.25(25*13%)万元。
一家商贸公司,在注销时发现,一批113万元的存货由于管理不善毁损没有价值了,这批货物前期已经抵扣了进项税。
由于是管理不善导致的毁损,注销时应该转出进项税=13(113/1.13*13%)万元。
企业可以将相当于该部分进项税额的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产生销项税,同时能给关联公司开具进项发票,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关联公司。
但是,一定要注意,和关联公司的交易是要有商业理由,真实存在的,虚开发票绝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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