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多项公告调整外贸政策
自7月起实施新措施,优化进口流程、扩大开放领域,推动贸易便利化
6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78号令,废止《进境栽培介质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生效。
加工贸易管理措施调整
5月9日六部门联合发布第83号公告,对涉及关税配额、贸易救济等四类商品的加工贸易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自6月10日起施行。6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第116号公告,进一步明确相关申报要求。
全面推广“两步申报”通关模式
6月4日海关总署发布第115号公告,宣布自6月16日起,“两步申报”通關模式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国海关。
“两证合一”试点扩至黄埔海关
5月14日海关总署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第89号公告,决定自6月1日起在黄埔海关开展《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和《进口机动车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
中蒙海关AEO互认正式实施
根据海关总署5月9日发布的第84号公告,中国-蒙古海关AEO互认机制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启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程序
6月16日海关总署发布第123号公告,明确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程序的具体操作。
优化出口货物申报前检验检疫申请
6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第138号公告,规定出口货物申报前需提前申请检验检疫,新规自2025年7月7日起实施。
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率
6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第139号公告,自8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息。
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
6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第140号公告,即日起恢复除福岛县等10个都县外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进口。
稽查与核查法律文书公开执行
6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第141号公告,公布涉及稽查、涉企贸易调查、核查工作的相关法律文书并立即执行。
报关单证自助查询打印即将试点
6月13日海关总署通知计划于8月在北京、满洲里、福州、厦门等地开展报关单证及数据自助查询打印试点。
修订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规范
6月16日海关总署就《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范(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固体废物自由进口目录再扩容
6月9日六部门联合发布第14号公告,明确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在符合标准前提下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新增两种易制毒化学品管控
6月20日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欧盟猪肉反倾销调查延期至2025年底
6月10日商务部发布第29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其副产品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16日。
继续对欧盟甲苯胺征收五年反倾销税
6月27日商务部发布第31号公告,决定自2025年6月28日起继续对欧盟进口甲苯胺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中美经贸磋商伦敦首会,推动对话机制建设
当地时间6月9日至10日,中美双方在伦敦举行首次中美经贸磋商机制会议,聚焦双边贸易关系发展。
中国推进中非自贸协定落实,扩大零关税覆盖面
2025年6月11日中国国家元首在贺信中表示,愿与非洲国家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并持续落实对53个非洲建交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