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单填写详解与常见问题解答

空运单填写说明
1. 始发站机场(Airport of Departure):需填写IATA三字代码,应与第11栏一致。
1A:航空公司代码(如中国国际航空为999);
1B:运单号。
2. 发货人姓名、住址(Shipper's Name and Address):填写完整信息,包括国家和联系方式。
3. 发货人账号(Account NO):非必要时不填。
4. 收货人姓名、住址(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必须填写收货人全名及地址,空运单不可转让,不得填写“凭指示”字样。
5. 收货人账号:与第3栏一样,仅在需要时填写。
6. 承运人代理的名称和所在城市:填写相关信息。
7. 代理人IATA代号(Agents IATA Code):使用标准编码。
8. 代理人账号:按实际需求填写。
9. 始发站机场及航线(Airport of Departure and Requested Routing):与第1栏保持一致。
10. 支付信息(Accounting Information):特殊付款方式才需填写。
11. 中转站及承运人:填写中转机场IATA代码和运输段的承运人代码。
12. 货币(Currency):填写ISO货币代码。
13. 收费代号:表明支付方式。
14. 运费及声明价值费(WT/VAL):可为预付或到付,必须统一填写于14A或14B。
15. 其它费用(Other):也分为预付和到付两种形式。
16. 运输声明价值:填写声明价值金额,若无则注明NVD。
17. 海关声明价值:如未申报,则填写NCV。
18. 目的地机场(Airport of Destination):填写最终机场全称。
19. 航班及日期(Flight/Date):填写实际航班号及时间。
20. 保险金额(Amount of Insurance):仅在选择航空代理保险服务时填写。
21. 操作信息(Handling Information):填写货物注意事项,例如活体动物托运证明等。
22A–22L 货物运价及细节:
- 22A:件数及运价组成点
- 22B:毛重(公斤或磅)
- 22C:重量单位
- 22D:运价等级(M, C, S, R, N, Q)
- 22E:商品代码(特种运价时填写)
- 22F:计费重量
- 22G:适用费率
- 22H:运费总额
- 22I:货物描述、尺寸或体积
- 22J-L:总件数、毛重、运费
23. 其它费用(Other Charges):如运单费AW(Air Waybill Fee)等,以三字母代码表示。
24–26. 记录运费、声明价值费及税款:分预付与到付两种方式。
27–28. 其它费用合计:分别记录货运代理与承运人的费用。
29–30. 各类费用明细及总金额。
31. 发货人签字。
32. 签单时间、地点及代理人签字。
33. 货币换算及收费记录。
上述内容并非所有栏目都需要填写,IATA也允许在单据上添加其他信息。标准化运单有助于提高运营效率并推进电子化流程。
常见问答
1. 没有空运提单能否提货?
可以。因为空运单不是物权凭证,收货人提供到货通知书及相关身份证明即可提货。
2. 提单号已查询显示到达但未收到提货通知怎么办?
应先联系目的机场确认货物是否全部抵达,并主动致电航空公司查询。
3. 提货发现破损如何处理?
立即向航空公司或地面代理索要货物异常证明,详细记录破损情况及数量,并协商赔偿方案。
4. 不提货会有什么后果?
各国海关政策不同,可能面临销毁、退回、仓储或罚款等后果。弃货须提供书面声明,并承担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