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海关权威解读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第十一条规定,买方支付的“销售佣金”和“经纪费”应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而“购货佣金”则不需要计入。
是否应税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原则:
- 与进口货物向中国境内销售有关;
- 未包含在向海关申报的货物价格中;
- 由买方承担。
供稿:宁波海关
审核:海关总署稽查司、关税司
诺特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第十一条规定,买方支付的“销售佣金”和“经纪费”应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而“购货佣金”则不需要计入。
是否应税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原则:
供稿:宁波海关
审核:海关总署稽查司、关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