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进口付汇与报关单管理规定解析
一、进口付汇的基本原则
“谁进口谁付汇”原则要求以报关进口的名义人进行外汇支付,但并不要求必须支付给供应商。例如,进口商A可将货款支付给供应商B或其指定的其他境外公司;若为代理进口,则需由代理公司支付。
二、违背付汇原则的影响
- 企业总量核查指标失衡,引发指标偏离正常范围。
- 外汇分类降级,影响后续进出口操作。
- 资金流与货物流不匹配,导致核销困难。
- 货物流和资金流分离加大进口核销难度。
企业在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时,需提供报关单等有效单据作为依据。用谁的进出口权报关,就应以其名义付汇,并确保报关信息与付汇信息一致。
三、进口付汇核销的重要性
进口付汇核销是以后续监管手段,用于核对已付汇金额是否有相应的货物进口或具备其他冲抵依据。企业在完成付汇手续后必须到外管局办理核销。
免费进口货样无需付汇,因此使用的报关单也无须附有付汇联。未按规定核销将被外汇管理局稽查,涉及较大金额时还需向相关部门提交说明材料。
四、企业应注意的事项
- 财务人员应确保付汇金额与报关金额一致。
- 付汇经办人需确认进口报关单信息准确,保证付汇信息与报关信息对应。
- 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真实、唯一的报关信息,杜绝重复或虚假使用。
- 未做进口报关将无法取得报关单,某些企业选择用私人账户付汇的做法不可取,且违反法规。
五、关于预付汇与无报关单情况的处理
如尚未取得报关单,可申请预付汇处理,待实际报关后提供报关信息进行核销。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具体操作差异,应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服务贸易或部分预付款项可在没有报关单的情况下付汇。
六、相关信息查询系统
海关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交换系统(原进口付汇/出口收汇系统):
https://www.chinaport.gov.cn/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