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及双流国际机场发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通告
成都天府机场部分道路同时限制中、重型货车通行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并强化公共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自2023年6月16日起实施新规定。
一、限行范围:
-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全域道路全时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
- 因工业生产、应急抢险或物流配送等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应提前向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中、重型货车限行规定:
-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空港大道全时段禁止中、重型货车(含载货汽车、半挂车及牵引车等)通行。
- 如需市政建设、垃圾运送或生活需要等特殊情况,应向机场公安交警支队提交书面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按规定行驶。
三、绕行线路说明:
- 天府国际机场绕行方案:从天府机场高速方向进入空港大道后,沿空港大道右侧匝道行驶至翱翔街-凌腾路口左转-昆仑街路口左转,经昆仑街匝道返回空港大道通往机场高速。
- 双流国际机场绕行方案:从机场高速方向进入东一路高架桥,行至东一路与南二路交叉口掉头,原路返回机场高速驶离机场区域。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或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的车辆,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 原有相关规定如有冲突,以本次通告为准。
- 咨询电话:
- 天府国际机场:86909122
- 双流国际机场:85205125
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