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产品及器具进出口归类指南
明确税号分类,助力企业合规申报
近年来,伴随快节奏的都市生活,咖啡逐渐成为日常必备饮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与此同时,咖啡及相关商品在进出口归类中常出现混淆,影响企业申报效率。本文系统梳理咖啡产品及器具的商品归类要点,便于企业准确申报。
一、咖啡豆及研磨咖啡粉
无论是否研磨、烘焙程度如何,均归入品目09.01项下税号。
二、速溶咖啡(不含糖、乳制品等)
该类产品由咖啡萃取液蒸发水分制成,应归入税号2101.1100“咖啡浓缩精汁”项下。
三、咖啡浓缩汁制品
若添加糖或乳制品,制成口感更丰富的冲调产品,则属于咖啡浓缩汁的制品,应归入税号2101.1200“以浓缩精汁或咖啡为基本成分的制品”项下。
四、胶囊咖啡(不含糖、乳制品等)
本质为已研磨的咖啡粉,应与普通咖啡粉统一归入品目09.01。
五、咖啡饮料
以咖啡萃取液或浓缩液为主要成分、可直接饮用的产品,无论是否零售包装,均归入税号2202.9900“其他无酒精饮料”项下。
六、咖啡机
区分家用和商用用途,普通家用咖啡机归入子目8516.71,商用设备归入税号8419.8100。
七、滤纸
适用于手冲咖啡等传统工艺,归入子目4823.20项下。
八、摩卡壶
用于萃取意式浓缩咖啡,铝制摩卡壶应归入税号7615.1090项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