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33个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自2024年12月1日起,覆盖亚洲、非洲及大洋洲国家,推动中非经贸合作深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版),中国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一政策适用于孟加拉国、老挝、缅甸、柬埔寨、尼日尔、索马里、埃塞俄比亚、贝宁、布隆迪、厄立特里亚、吉布提、刚果(金)、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摩罗、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里、马拉维、毛里塔尼亚、莫桑比克、卢旺达、塞拉利昂、苏丹、南苏丹、坦桑尼亚、多哥、乌干达、赞比亚、莱索托、乍得、中非、阿富汗、尼泊尔、东帝汶、也门、安哥拉、塞内加尔、冈比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布基纳法索、基里巴斯、所罗门群岛等共计33个国家。
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中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推动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促进互利共赢。
目前,孟加拉国、尼日尔、埃塞俄比亚、莫桑比克和东帝汶的原产地证书已实现电子联网,进口时可通过查看出口商海关签发的以字母“E”开头的编号确认证书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