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L国际快递电池操作指南
锂电池寄运规则及出口要求说明
使用DHL国际快递向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南美、非洲、中东等地区寄运配套电池或内置电池产品,需遵循以下具体规范。
DHL电池操作更新注意事项
自202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电池标志,现有锂电池处理标签可用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起只能使用新版锂电池标识。
以下两种情况可免贴锂电池标签:同一票件不超过两件包裹,每件包裹内不超过4个电池芯或2个电池组,并且安装于设备内;仅含纽扣电池且已安装在设备(包括电路板上)。
从2024年12月27日起,移动电源定义为纯电池(PI965),禁止寄送。
单个电池芯功率大于20Wh或整块电池≥100Wh属危险品,不予接受运输。
电池功率计算公式为:WH=(mAh × V)/1000。
干电池需提交两份正式电池信和MSDS资料,申报内容应写明“with dry batteries, not restricted and as per DGR SP A123”。
DHL电池出口合规要求
所有包含内置锂电池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IATA 38.3标准。
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形,随货须提供MSDS文件并粘贴电池标签:
- 每票不超过两件,但每包裹内超过2块电池或4个电池芯;
- 整票多于两件,即使每件包裹内不多于2块电池或4个电池芯。
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豁免电池标签:
- 每票货物不超过两件,每件包裹内不超过2块电池或4个电池芯,且装入设备;
- 包裹内仅含安装在设备内的纽扣电池(含电路板上的电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