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工信规〔2024〕2号)及数字化转型工作安排,现就2026年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政策第二批申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详见《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2026)》(附件2)
本次申报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15日。其中,“支持上云上平台”方向的项目,其申报周期可追溯至本政策施行之日。
1.申报主体于2026年11月15日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xmsme.cn)进入“工信企服专区”,选择“2026年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第二批)”进行申报。如无法人账号,须先注册并认证,i厦门认证时间需要2~3天,请提前进行相关操作。
2.申报支持方向(一)(二)(三)(六)(七)(八)的,可直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支持方向(九)的,须先提交备案申请,经备案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支持方向(四)(十)的,按“免申即享”程序办理;申报支持方向(五)的按现行技改政策予以兑现。
3.申报支持方向(一)(二)(三)(六)的企业须进入“福建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平台”(网址www.fjgxfz.cn:38000)注册开展数字化转型自评测并在《项目汇总表》(附件3)中填报评测结果。
4.申报支持方向(一)(二)(三)(六)(七)(八)(九)的企业须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企业下载文档后在目录中点击申报的支持方向进入对应工作表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在“慧企云”平台申报界面上传Excel电子档,须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申报主体收到网络初审通过的短信通知后,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推荐邮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3号永建顶尚1号楼904;收件人:周碧瑶,15160070611)。材料格式要求:正文采用仿宋GB2312三号字,单倍行间距,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三号楷体GB2312加粗。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编写页码,胶装成册,以加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书脊注明单位名称和申报方向。
市工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按程序研究后确定奖补名单和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下达奖补资金。项目具体奖补金额按照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统筹安排。
咨询电话:18030270082,15160070611,2896589。
(一)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属于同一集团或关联关系的企业,原则上仅限其中一家主体进行申报。
(二)已获得上级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市级专项资金补助(中央或省、市要求配套资金的项目除外)。
(三)“上云”等涉及费用的补助基数,按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计算。
(四)申报主体均须对提报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凡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1.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厦工信规〔2024〕2号)
2.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doc(2026)
七个方向的奖补标准
依据《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厦工信规〔2024〕2号)及 2026 年申报指南,可申报方向及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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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标识注册量超 2000 万条,且连续三个月标识解析量分别超 50 万条 / 150 万条 / 300 万条的,分档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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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备案机构开展诊断咨询,按成效评级补贴协议费用:A 级补 60%、B 级补 40%、C 级补 20%(成效不合格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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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使用备案云服务商云服务,按上云费用的 30% 补贴(含云平台费、软件费、实施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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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主"企业每完成一家上下游企业改造任务奖励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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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工信部相关试点示范的平台运营主体,按数字化服务收入的 5% 奖补;获评跨行业跨领域平台的,额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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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服务本市制造业企业首次超过 200 / 500 / 1000 家,按晋级补差奖励(与方向七就高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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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机构组织培训(有效参训不少于 20 人、不得向学员收费),按每人次(天,8 学时)最高 500 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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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主体须为在厦实际经营的制造业企业或数字化服务机构;同一集团或关联企业,同一方向原则上仅限一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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