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1日,中秘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正式实施,配套修订的原产地管理办法同步落地,为两国进出口企业带来多项贸易便利举措。
本次修订优化原产地相关条款,扩充微小加工或处理情形至13项,明确境外进口后汇集的旧货物不具备原产资格,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换为2022版协调制度。新版原产地证书迎来多项简化:取消单证最多20项商品限制,增设续页;不再强制填写发票金额、生产商信息与区域价值成分百分比,商品重量统一填报净重,证书支持企业自助打印。
进口申报享惠时,报关单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填报“12”,货物需符合直接运输规则,经第三方转运货物可凭全程运输单据等材料,免于提交未再加工证明。企业暂未取得原产地证书,可办理补充申报,凭税款担保先行放行货物。
新政设置低价值货物便利:秘鲁原产进口货值600美元以内,免交原产地证书;我国出口等值以下货物,可用原产地声明替代证书。出口企业可向海关、贸促机构申请证书,相关原产证明材料需留存至少3年。企业只有满足货物原产条件,按规范申报,才能顺利享受协定关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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