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0 月 20 日,新加坡《公司法》修订第二阶段生效。变化很直接:年报要逐项确认董事、CEO、公司秘书、审计师的资料是否准确,申报表新增一栏,要求填报人说明公司里有没有人在履行 CEO 职能;董事违反第 157 条勤勉义务的最高罚款,从 5,000 新元提高到 20,000 新元,最长 12 个月监禁。
一、年报从「备案」变成「校验」
过去的逻辑是「你报,我存着」;现在是「你报的,和我掌握的对不对得上」。要逐项确认的有:董事、CEO、秘书、审计师的姓名、证件、国籍、联系地址、任命日期,以及注册地址与持股详情。同批修订也减了负:公众有限公司的法定会议与法定报告义务被取消。
二、本地董事不是「有个人名」就行
《公司法》第 145(1) 条要求每家公司从成立当天起,至少有一名通常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合格身份只有四种: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持创业准证(EntrePass)、持就业准证(EP)且居住在新加坡;持股多少不影响这个要求。
真正的风险在第 157(1) 条:每位董事都必须诚实并以合理勤勉履职。法律上不存在「挂名董事」这种身份,私下约定「只签字、不参与管理」对《公司法》没有效力。2025 年高等法院判例中,一名注册会计师为约 384 家公司担任提名董事却未履行监督职责,被撤销罚款、改判 10 个月监禁,5 年不得出任董事。
2025 年 6 月 9 日起还有一条新罪名:以业务方式出任提名董事,若未经注册企业服务提供者(CSP)安排并评估为适当人选,即属刑事犯罪。另外,董事辞任若会留下公司没有本地董事,辞任不生效。
三、注册地址:放宽的是时长,收紧的是真实性
10 月 20 日起,公司不再被强制要求每个工作日固定时段对公众开放注册地址,看似松了,但底线没动:必须是新加坡境内真实有效的实体地址,能接收 ACRA、IRAS 的政府函件与法律文书;邮箱代收、纯虚拟地址、共享地址一律不认。地址变更须在 14 天内申报。
更现实的压力来自银行。无实际办公空间、无水电账单、无本地固定电话,三项都不具备会被认定为空壳公司——不是换家银行再试,而是开户直接被拒,还可能触发 ACRA 调查,情节严重的吊销注册资格、董事承担连带责任。合规做法是一户一址一备案。
四、新公司最容易踩的三个时间点
- 6 个月内
:委任至少一名 ACRA 认可的本地公司秘书,且不得由唯一董事或唯一股东兼任。 - 财年结束后 3 个月内
:申报预估应税收入(ECI);年营收不超过 500 万新元且 ECI 为零的可豁免。 - 2026 年 11 月 30 日
:YA2026 企业所得税 Form C-S / Form C 截止,休眠公司和亏损公司也要报,迟交或不交最高罚 5,000 新元。
顺带一个容易忽略的利好:YA2026 企业所得税回扣为应缴税款的 50%,合计上限 40,000 新元;2025 年至少为一名本地员工(不含股东董事)缴过 CPF 的活跃公司,另获 2,000 新元现金补助。回扣无需单独申请,但前提是税表得按时报。
五、三个高频问题
Q1:找个本地人挂名当董事,风险在谁身上?
在挂名的那个人身上,而且不只是罚款。上述案例是 384 家公司、判 10 个月监禁加 5 年禁任。合规路径是让本地董事真实参与,或由持 EP / EntrePass 的自有人员担任。
Q2:年报新规对已注册公司要做什么?
先自查董事、CEO、秘书、审计师的资料是否已在 Bizfile 更新到最新;确认有没有履行 CEO 职能的人士;有变动先报再交年报。
Q3:注册地址只是一个形式吗?
不是。它既是 ACRA 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也是银行开户审核的核心材料。地址不真实或材料对不上,注册能过,开户与平台 KYC 一样过不了。
司盟企服 2005 年成立,覆盖 160+ 国家/地区,累计服务 100 万+ 企业,自营法律、税务与会计事务线;银行绿色开户通道对接汇丰、渣打、华侨银行等,官方白名单合规地址一户一址、一企一备案。新加坡线由当地持牌秘书与会计师配合落地:公司注册、本地董事与合规地址、年报与税务申报,一条线跟到底。
写在最后:新加坡的门槛从来没高到进不去,难的是进去以后每个申报节点都踩准。地址能不能收信、本地董事会不会真担责、年报资料对不对得上,这些在注册当天就该定好。如果你正打算落地新加坡主体,或已注册、但对董事与地址的合规性没把握,欢迎扫码添加专属顾问一对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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