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个人的村庄》:故乡终将远去,记忆守住来路
在中国当代文学里,几乎没有人比刘亮程更懂村庄。
这个生于 1962 年、长在天山脚下黄沙梁的西北汉子,被评论家誉为 "20 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一生只写了一件事:村庄。而这一写,就写出了无数中国人回不去的故乡。
他的代表作《一个人的村庄》,自 1998 年出版以来,被一代又一代人反复阅读。有人说,它写的是孤独;有人说,它写的是乡愁;还有人说,它写的是时间。
他写村庄里的风、雪、虫、草,写一头驴、一只狗、一个在墙根打盹的老人,写得缓慢、安静、慈悲。他的文字慢,慢到能听见一粒尘土落地的声音;他的眼睛柔,柔到连一株草都不忍忽略。他不写大江大河,只写墙根的一株草、屋檐的一缕炊烟、雪地里的一行脚印。可正是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藏着中国人最深的来处。
而我更愿意说,这本书写的是一句大实话:
我们这一代人,都在失去自己的故乡。
1.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座回不去的村庄
黄沙梁,天山脚下,戈壁滩旁。
当年,刘亮程的父母从甘肃逃难至此,一住就是半辈子。最初,这片土地上只有荒凉:风沙、黄土、孤零零的几户人家。可就是这样一块贫瘠的土地,被刘亮程写成了整个中国的缩影。
在书里,村庄是活着的。土墙记得每个倚靠过它的人,老牛的眼睛里装着村庄的黄昏,一只虫子叫起来,整个大地都在倾听。刘亮程说,他小时候一个人在田野里跑,捉虫子、追兔子,与天地万物交朋友。他写过一篇《对一朵花微笑》,说自己蹲在田埂上,对着一朵花笑,笑着笑着,那朵花也像是回了他一个笑。他躺在地上,看云慢慢地走。在他的笔下,风有形状,路有记忆,连一堵倒塌的墙,都有说不完的往事。村庄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在陪人活着:驴拉磨,狗看门,鸡下蛋,麻雀在房梁上安家,一场雪落下来,整个村子就安静得只剩下簌簌声。刘亮程不急着写人,他先写这些;好像村庄不是因为人而存在,而是因为万物,才有了温度。
在他的村庄里,人从来不是土地的主人,而是土地的庄稼。人一茬一茬地长出来,又一茬一茬地被时间收走;村庄不动,人却换来换去。所以他说,村庄是 "一个人的",因为每个人到最后,都是独自面对自己的村庄。
为什么我们读《一个人的村庄》,会读出眼泪?
因为刘亮程写的,从来不只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替所有离开土地的人,写了一封寄回故乡的信。那是我们所有人的来处 —— 是祖父辈挥锄的田埂,是父亲挑水的井台,是母亲在灶台前忙碌的背影,是我们在作文里写过无数次、却再也回不去的 "老家"。
村庄在书里,是一个具体的地址;在我们心里,却是一整个回不去的年代。
我们读刘亮程会上瘾,说到底,是因为我们离土地太远、离自己太远了。城市的灯光太亮,遮住了星星;手机里的消息太多,淹没了心事。而他的文字有一种本事,能把人从喧嚣里轻轻拽回来,让人想起:原来我曾经也是田野里奔跑的孩子。
2.时间,是最无情的拆迁队
书里有一个细节,我每次读到,心里都空落落的。
刘二外出打工,兜兜转转一大圈,终于想回家看看。可等他回到村口,发现家里人早就搬走了,原先的祖屋,院墙倒塌,一派荒凉。他站在自家门前,站了很久,不知道要对谁说一句话。
这就是村庄的宿命。亲人一个个走掉,四邻一户户搬空,孩子们去城里读书,年轻人去城里打工。到最后,村子里只剩下一两个老人,和一群不认路的麻雀。刘二守着村庄,守着守着,村庄就成了一座 "一个人的村庄"。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刘二。
我们在城市里买了房、上了班、落了户,把日子过得越来越热闹,却很少回头想一想:那个生我养我的村庄,现在怎么样了?回去过年,发现发小们各奔东西,儿时的小路修成了柏油路,村口的大树被砍了,老屋变成了别人的宅基地。村庄还在,可我们熟悉的那个村庄,早就没了。时间这东西,在村庄里尤其残忍。它不声不响,却把父亲的后背压弯,把井台磨得溜光,把一茬一茬的孩子变成大人,再变成远方的游子。我们总以为来日方长,可老屋说塌就塌,长辈说老就老,连村庄里最后一条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没了踪影。
这样的时刻,我们都经历过:老屋还在的时候,没人回去;老屋塌了,才想起来要拍一张照片。村庄在微信群里只剩下一张泛黄的合影,在记忆里只剩下一句 "小时候"。
在《今生今世的证据》里,刘亮程写的是:一个人离开了故乡,那些土墙、院门、旧路,渐渐不再被人记起,也就失去了存在的证据。
村庄不是被时代拆掉的,是被我们一个一个遗忘掉的。
3.把根扎进土里的人,走多远都不慌
可刘亮程没有哭。
面对一个正在消失的村庄,他做了一件很安静的事:把它一个字一个字写下来。村庄会倒塌,院门会风化,人终将离散,但只要有人记得,它就永远活着。
这就是这本书最了不起的地方。它不控诉,不挽留,不怨天尤人,只是像一个守村人那样,蹲在墙头,安静地看着一切发生,然后,把看见的一切,都收进文字里。很多人写村庄,是写给别人看的怀旧;刘亮程写村庄,是替整个村庄立传。他写下的不是风景,是证据 —— 证明这片土地上,曾经有人认真地活过、爱过、守望过。一个作家能为故乡做的事,莫过于此。
他写过一篇文章,叫《风中的院门》。说的是那扇院门,在风里开了又合,合了又开,可等门的人,早已不在。读到这里我才明白,刘亮程写的哪里是院门,分明是每一个在故乡等他的人 —— 等他回去,又知道等不回来的那种等。
刘亮程自己,就是这样一个把根扎进土里的人。种过地,当过农机站服务员,后来又去报社当编辑,无论走得多远,他的文字始终踩在黄沙梁的泥土上。他说,儿时那种夜深人静的寂寞,深深植入自己的生命;而他非但不惧怕这种寂寞,反而痴迷于独处。一个人待着的时候,他感觉自在,灵感也层出不穷。《一个人的村庄》,就是他在乌鲁木齐的单身宿舍里,一字一句写出来的。
其实,一个人的根,从来不在户口本上,也不在房产证上。它在你记得的那些人和事里:记得母亲喊你回家吃饭的声音,记得麦收时节扬起的尘土,记得老屋屋檐下那窝燕子,记得夏天晚上纳凉时,祖母摇着蒲扇讲的故事。这些声音和味道,就是一个人最早的坐标。
把根扎进土里的人,走多远都不会慌张。因为他们心里有来处,脚下便有归途。
身在城市,我们不必非要回去,但可以替故乡做一点小事:把方言留在嘴边,把老家的味道留在饭桌上,给孩子讲一讲自己小时候的故事。故乡不是用来回去的,是用来记住的。记住了,它就跟你走遍天涯。
很多年前,还是小孩子的刘亮程,在一次麦收后,被留下来看守麦垛。那天晚上,空荡荡的野地里,他孑然一身,第一次品咂出孤独的滋味。也就在那个晚上,他与自己的故乡,完成了漫长的和解。
后来,他写下一句话,被无数人引用:"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
村庄会消失,故乡会变样,亲人会走散,但那些深埋进记忆里的温暖,会替我们守住来路。刘亮程用一本书,为一个村庄立了碑;我们也可以用一生,为回不去的故乡,留一盏灯。
故乡的意义,从来不是让你回去,而是让你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哪怕村庄只剩一个人,哪怕故事只剩一个人,只要有人记得,那就不算真正的失去。大地记得每一个走过它的人,正如村庄记得每一个孩子。
一个人,只要心里还装着来处,走到哪里都有根。愿你心里,也永远住着一座村庄;愿你在奔忙的日子里,记得回家的路,记得那个等过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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