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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也想抄?没门!——抄袭家家宜包装赔偿14W元

包装也想抄?没门!——抄袭家家宜包装赔偿14W元 右上角法律
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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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衫”在日常生活中通常只涉及个人审美与社交层面的尴尬;但当相同或近似的视觉元素出现在同类商品的包装、装潢之上,其法律性质已不再限于审美巧合,而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本案被诉商品与权利人商品均采用紫色包装袋、白色圆形图案、金色月牙与薰衣草元素的组合,其组合所形成的整体视觉效果高度接近,足以令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法官敲下法槌:撞衫可以,撞到消费者认错人,就得赔。


作为专注于知识产权侵权监测与维权的专业机构,我们对此案进行深度解读,并为客户提供实战建议。如您已经对案情有大致了解,可直接跳转到最后的【右上角建议】板块。

01

案情介绍


原告是东莞市家家宜洗涤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家家宜”),2019 年 6 月起生产销售“家家宜除菌洗衣粉”,在市场上持续使用涉案包装装潢长达四年多的时间,销售区域涵盖广东、广西、云南、福建、河南、四川、辽宁等全国多个省市,在国内主流电商平台亦有大量销售。

广州吉某有限公司动起了歪脑筋:不如我来撞个衫?于是开始生产“加加洁除菌洗衣粉”,文字、图案、色彩等多种构成要素组合与“家家宜除菌洗衣粉”高度相似。

把这两袋洗衣粉放在一起,要是不仔细瞧,还真可能让人认错。

02

侵权认定


两家公司在法庭上争的不是一模一样,而是一个字:像!消费者一眼看过去分辨不清,法律那是不认的。


包装装潢相似的认定

法院认为,商品的包装、装潢通常是由文字、图案、色彩等多种构成要素组合而成的整体形象,“加加洁”的包装使用了与“家家宜”相同的紫色袋子、白色大圆、金色月牙、薰衣并且文字排版高度相似,已经构成了近似的包装装潢。


涉案包装装潢影响力的认定

家家宜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供2019年6月以来其大量销售涉案除菌洗衣粉产品的销售发票、货物清单。法院认定涉案包装装潢经过家家宜公司长期的使用和宣传,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家家宜公司之间建立了联系,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标识。


03

法院判决


1、停止侵权:被告吉某公司立即停止止生产销售与家家宜公司的“家家宜除菌洗衣粉”包装装潢近似的商品;

2、经济赔偿:被告吉某公司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家家宜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 140000 元。


04

右上角建议


1、保留创作底稿:面对侵权方的强词夺理,拿出创作底稿才能让对方乖乖服输。

2、留存交易记录:本案中,法院认定“家家宜”知名度的重要证据就是其大量销售涉案除菌洗衣粉产品的销售发票、货物清单,正是这份记录才让法院的判赔有了依据。

3、牢记确权为先:自己创作出来的东西一定一定要记得“上户口”!尽早通过美术作品登记、外观专利设计等方式把“看起来像”变成“法律说是我的”。

联

系

我

们



品牌在市场上拼的就是知名度,而包装是品牌的脸面。右上角作为专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机构,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和客户发展,并为客户提供全链条法律服务。如您也遭遇包装装潢仿冒侵权,欢迎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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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上角,秉承“让创新更有价值”的使命,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金融策略,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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