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季最后一段赛程,物流端的坏消息往往不是一起出现,而是一起涌出来。过去两周,国内有货代被员工集中讨薪、有货代之间互相发函扬言扣押仓库货物;大洋彼岸,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在例会上披露了一个更值得警惕的情况:有人正在冒用美国持牌货代的身份,把货运进美国。
一、美国监管机构发现了什么
据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2026年10月27日委员会会议的公开披露,其执法部门(BEIC)向委员会报告:有境外实体冒用美国本土企业的公司资料与FMC许可证号码,以这些企业的名义承接输美货物运输,并借助各州企业登记信息把身份包装得更像真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实体本可以按正常程序注册为外国无船承运人(NVOCC),却选择冒充美国本土持牌人。FMC方面表示,冒充行为投入的精力不小,动机目前仍在评估;委员会已就此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通报,案件处于积极审查状态。有委员提出担忧:借他人身份运输的货物,可能被用作非法货物进入美国供应链的通道。
这件事对正经做生意的货主意味着什么?两层风险。第一层,你的货如果挂在别人的牌照下,一旦被查验、被追责、产生罚金,责任主体会变得模糊,你很难找到真正该负责的那一方。第二层,被冒用的正牌持牌人同样是受害者——公司名和牌照号出现在自己从未处理过的货物上,可能引来货主索赔、承运人与CBP的问询。一个借来的身份,会让链条两端的正规公司都变得不安全。
二、同一周,国内货代端也不太平
国内这边,公开信息同样不轻松。多家自称某跨境物流集团员工的网友在社交平台集中反映被拖欠工资,称拖欠时间从数月到跨年不等,截至10月底仍未结清。该公司主营中俄线路,在莫斯科布局了超过1万平方米的海外仓。今年8月,该海外仓曾因无人机事件临时停运,8月11日通知恢复运营;但仓库恢复后,仍有卖家反映订单履约异常,有卖家称十几万元的货物至今去向不明。
另一份在业内流传的《债务催告函》,则把风险摆到了货主面前:深圳一家物流企业向两家福建同行催讨欠款,要求3个工作日内结清,逾期7日仍未付款的,拟对存放在其自有及合作仓库内的相关货物行使留置权,暂停放行、出库与转运。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公开信息尚无法证实已有第三方卖家的货物被实际扣押处置;但这套处置逻辑本身,已经说明问题。
为什么企业之间的债务,会波及到卖家?因为跨境物流是多层转包的:你把货交给对接的一级货代,订舱、仓储、清关、尾程往往再分包出去。你付清了自己那一笔运费,并不等于链条上每一层之间的账都结清了。一旦中间某一层出问题,仓库里的货就可能被当成谈判筹码。
三、港口最新情况:罢工最后期限就在今晚
再看美西。太平洋海事协会(PMA)与代表洛杉矶、长滩两港约250名码头守望员(watchmen)的ILWU第26分会,谈判期限已多次延后:从11月1日先后推到11月4日、11月5日,最新为太平洋时间11月6日午夜——也就是今晚。今天双方在联邦调解与调解服务局(FMCS)协助下继续谈,截至发稿仍未达成协议。
守望员人数只占两港ILWU人力的约2%,但岗位关键:他们负责闸口进出车辆与人员的核查、码头安保以及货物看守。按PMA口径,一旦停工,受影响的码头处理着长滩港约85%、洛杉矶港约33%的货量。同期两港本身的运行数据,也不轻松:
1. 待铁路疏运:截至10月30日,两港共41,143个进口箱在码头等待铁路,其中12,836个(31.2%)已滞留至少9天
2. 港口分化:洛杉矶港待运21,683箱,滞留超9天8,937箱(41.2%);长滩港待运19,460箱,滞留超9天3,899箱(20.0%)
3. 平均停留:铁路箱由8月的6.75天升至9月的7.19天;卡车提柜由2.95天升至3.18天
4. 货量背景:两港9月吞吐量双双创下历史新高(洛杉矶港约104万TEU、长滩港约99.7万TEU)
再叠加11月7日凌晨起文森特·托马斯大桥封闭施工,港区周边道路通行能力还会进一步收窄。对货主的实际含义很直接:到港不等于能提,提了不等于能转。铁路箱的不确定性明显高于卡车箱——经洛杉矶港入境并计划铁路转运的货,等待时间的波动远大于长滩港。
四、柜子被压住时,哪些费用其实可以谈
港口一堵,滞港费(demurrage)和滞箱费(detention)就开始按天跳表。很多货主默认船公司开的单只能付,其实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对这两项费用有明确的规则约束:
1. 开票时限:费用发生后30个日历日内必须开票(46 CFR Part 541),超期开出的账单可以主张不予支付。
2. 账单要素:提单号/箱号、免用期与计费起算日、费率、争议渠道等要素必须写全;缺项的账单,被计费方可以不付。
3. 激励原则:FMC的规则(46 CFR 545.5)以是否促成货物与设备流动来判断收费是否合理。因海关查验、政府扣留等货主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延误,收费合理性需要重新审视。
4. 举证责任:依据《2022年航运改革法》(OSRA 2022),一旦提起收费异议,需要由承运人举证证明收费合理,而不是由货主自证收费不合理。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规则不保证每一笔费用都能免掉,最终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与证据完整度;但什么都不做、照单全付,显然不是唯一选项。
五、发货前必查的 5 项
1. 查牌照:到FMC官网的OTI名录里,用对方给的公司名和牌照号分别反查,确认两者对得上、地址对得上。名字对不上牌照号,立即停手。
2. 对三个名字:签约主体、订舱/NVOCC主体、美国进口商(IOR)主体,是否一致、能否说清关系。说不清的,要求书面说明。
3. 问实际承运与仓储:这批货实际由谁订舱、谁报关、存放在哪个仓库、由哪家公司控制。口头答复不算数,写进邮件或合同附件。
4. 单票对账、单票放货:不接受打包价加责任模糊的结算方式;涉及多方服务的,提前要一份货权归属确认函。
5. 留证据、先试单:合同、付款凭证、交接记录、货物状态证明逐票归档;新合作方先小批量试单,账期不要给太长。
六、给正在赶旺季的货主三句话
第一,运费付出去只是履约的开始,货安全入仓才算这一单结束。第二,价格和时效之外,多问一句实际承运和仓储是谁,往往比便宜两美元更能保住你的货。第三,今年港口与政策的不确定性格外集中,急单请预留缓冲,别把交仓时间卡在最后一天。
信息来源: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2026年10月27日委员会会议公开披露、FMC相关规则(46 CFR Part 541、46 CFR 545.5)与《2022年航运改革法》(OSRA 2022)、太平洋海事协会(PMA)公开表态、洛杉矶港与长滩港公开运营数据,以及行业媒体资讯整理。文中涉及的企业纠纷均为已公开报道的事实陈述,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