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连续发生三起美国版权诉讼,引发卖家广泛关注:有人担忧“自己原创图案是否也会被告”,也有人因恐慌将店内带图链接全部下架。要厘清风险,需先明确原告究竟在追究何种使用行为。
案件号:26-cv-02383
立案时间:2026年11月4日
原告:EPOCH COMPANY, LTD.
代理律所:Whitewood Law PLLC
Aquabeads是一款神奇拼珠玩具,珠子遇水即可相互粘合,无需熨烫或针具,干透后造型稳固,适合全年龄段手工创作。
维权版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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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号:26-cv-13572
立案时间:2026年10月28日
原告:Susan Carol Windsor
代理律所:Ference & Associates
原告为水彩艺术家,作品取法自然、色调柔和、笔触精微,风格静谧沉静,具有独特艺术风貌。
维权版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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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号:26-cv-02366
立案时间:2026年11月2日
原告:RICHARD LASCHON
代理律所:Ference & Associates
LASCHON创作灵感多元,涵盖标识、图标、海图、工程图纸及传统民间艺术等,其耗时十余年完成的巴勒斯坦传统刺绣纹样尤为知名。
维权版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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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案虽作品类型不同,但核心均为未经许可使用原告享有版权的具体表达。将他人美术作品印于商品或用作商品图均可能构成侵权;即使截局部、改颜色、调构图,只要使用了受保护的独创性表达,仍难逃侵权责任。
以下情况不必盲目下架
独立创作且未复制他人受保护表达,即便题材风格相近也不当然侵权。保留草稿、源文件及分阶段创作记录,有助于证明创作过程与来源。
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一般无虞。需核实授权方权利链条,确认授权书载明的图片、类目、地域及期限与实际使用一致。注意:采购合同与发票仅能证明买卖关系,不能替代版权授权;正规渠道购入亦不代表可将图案复制到其他商品销售。
简单几何图形、常见符号及通用概念通常不受版权保护。但若将其以独创性方式组合成具体图案,整体仍可能受到保护。
正版商品原样转售通常受首次销售原则保护,但该原则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延伸至将图案复制到其他商品进行销售的行为。
上述情形均需结合实际使用方式与证据综合判断。即便持有材料,也不代表绝对安全:供应商有采购凭证但无权授权,卖家仍面临风险;图片来源不明或从Pinterest、Instagram等平台下载他人作品用于销售,更应高度警惕,销量低并不能排除侵权风险。一旦权利人起诉并获法院批准TRO,店铺经营与账户资金均可能受到影响。
建议卖家先行核实产品来源、创作过程及授权情况,再决定链接去留。如已收到美国法院诉讼通知,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