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出海,不仅要把产品卖出去,更要守住品牌的知识产权。
随着中国制造不断拓展国际市场,海外商标布局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部分企业在未完成海外商标注册时便遭遇第三方抢注,面临品牌受限、市场受阻等风险。
近日,国内某知名全自动麻将机企业在欧盟商标无效宣告案件中取得有利结果。针对第三方在欧盟注册的与其核心品牌高度一致的商标,代理团队通过系统梳理国内外权利、知名度及经营证据,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出恶意注册无效宣告请求。
最终,EUIPO裁定争议商标在第28类相关商品上的注册无效,并由对方承担程序费用。该案为中国企业应对海外恶意抢注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参考。
一、案件背景:知名中国品牌遭遇欧盟商标抢注
本案申请人(以下简称“我方企业”)为国内全自动麻将机行业知名企业,已建立完善的品牌体系,并在多国开展商标注册及经营活动。
争议商标注册于欧盟,指定使用在第28类商品(游戏器具、麻将、扑克牌及游戏机等)。值得注意的是,争议商标的图文组合与我方企业早在2009年便已注册的中国商标标志完全相同。
此外,争议商标权利人(以下简称“对方企业”)与我方在中国境内的商标争议存在关联。对方企业于2023年5月成立,同年6月受让了与我方知名品牌标志相近的中国商标。结合双方所处行业、标志高度一致性及既往争议,为认定对方申请具有恶意提供了重要线索。
二、维权关键:76组证据构建跨境证明体系
欧盟商标恶意注册案件的难点,在于证明对方申请时的主观意图及相关客观情形。为此,我方团队围绕品牌权利基础、市场知名度、关联争议及海外商业活动等方面,系统整理并提交了76组证据材料。
1. 梳理长期商标布局,夯实权利基础
团队整理了企业自1996年以来在中国及多国申请注册的数十件核心商标。特别是2009年已注册与争议商标相同的标志,为分析对方知悉可能性提供了重要依据。
2. 整合品牌知名度证据,呈现市场影响力
为证明品牌经过长期经营积累了影响力,提交了包括驰名商标认定文件、2016-2024年媒体报道、行业协会证明、广告投入审计及销售网络等资料。需强调,中国境内的知名度虽不当然等同于欧盟境内知名度,但结合申请人的行业背景和接触机会,可作为分析其是否知悉在先标志的重要参考。
3. 引入国内关联案件,揭示申请背景
提交了中国商标无效宣告及行政诉讼材料。对方企业成立后随即受让近似商标,我方在随后的行政及诉讼程序中取得有利结果。这些材料帮助EUIPO了解争议主体的既往行为及本案并非孤立事件的背景。
4. 提交欧盟贸易证据,证明海外市场联系
收集了2020-2024年间向荷兰、德国、瑞典等欧盟成员国出口产品的合同、发票、报关单及经销协议。这些资料证实了我方与欧盟市场的实际商业联系,进一步佐证了对方恶意注册的背景。
从国内注册到海外贸易,从经营历史到关联争议,最终形成了一套相互印证的跨境证据体系。
三、EUIPO裁定:争议商标因恶意注册被宣告无效
EUIPO作出有利于我方企业的裁定,核心在于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构成欧盟法律意义上的恶意申请。主要考量因素包括:
第一,标志高度一致性。争议商标与我方早已使用的核心标志完全相同,结合行业背景,这是分析对方知悉程度的关键。
第二,既往行为及关联争议。中国关联案件材料使EUIPO能从更完整的背景审视申请行为,而非孤立判断。
第三,缺乏合理商业解释。对方未能提出足以改变判断的合理解释或抗辩。
最终,EUIPO支持无效宣告请求。这表明,只要围绕恶意申请的关键事实建立充分、连贯的证据体系,中国企业仍有很大机会通过当地法律程序维护品牌权益。
四、案件启示:提前布局与证据积累是关键
1. 商标布局要走在市场拓展之前
海外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企业应尽早识别重点市场,合理安排检索、申请及保护范围,降低被抢注风险。
2. 恶意抢注维权,不能只依赖商标近似
在欧盟,“恶意申请”是重要法律依据,但认定需综合分析在先标志使用、申请人知悉程度、双方关系及商业目的等。成功的维权策略需重视对申请背景的调查与证据组织。
3. 国内维权成果可成为海外案件辅助证据
国内的行政裁定和法院判决可为海外案件提供有价值的事实背景。企业应妥善保存商标注册文件、司法判决、宣传资料及销售记录,以备未来跨境争议之需。
4. 专业的跨境证据组织至关重要
不同法域的证据规则和审查标准存在差异。跨境维权并非简单翻译国内材料,而是需要围绕目标法域的法律标准,从大量材料中识别关键事实,构建清晰的论证逻辑。
五、结语:让中国品牌在海外市场拥有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本案展现了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也体现了通过专业法律程序维权的现实路径。海外商标保护既需要提前布局,也需要在发生争议时及时采取有效行动。建立系统的商标布局、监测和证据管理机制,将为正在拓展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提供更充分的应对基础。
注:本文根据相关案件材料整理,部分当事人及商标信息已作匿名化处理。案例分析仅供知识产权实务交流,不构成对其他案件处理结果的保证。
合作联系
商务合作 · 媒体转载 · 内容投稿
info@wpipcn.com
13735514784(龚女士)
转载说明
原创内容,欢迎分享;机构转载或商业使用,请联系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