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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跨境卖家第一次意识到欧洲合规的复杂性,不是在税局,而是在货代的一句追问里:“走不走IOSS?”“有没有MRN?”答不上来,对话往往就此结束。
更有甚者,后台填的公司名称和税号备案差一个标点,FBA权限就可能被限制;清关时EORI、发票和申报信息对不上,货物可能滞留港口,滞港费逐日累积。
这些问题大多来自海关和税务。
来源:SEEBURGER BLOG
欧盟的海关和税务,是两套并行又互相关联的系统:
海关管货物入境,核验主体资质、商品信息、原产地和货值,征收关税;
税务管增值税,确定在哪个国家申报、由谁缴、进项能不能抵。
清关结果直接决定增值税申报链条是否完整;税务申报出问题,也会反过来影响海关记录。
本篇是欧盟合规专题的收官篇,我们聚焦海关与税务的联动逻辑,理清清关、申报、平台校验的内在关联,结合政策节点,帮卖家建立合规的基本框架。
01
海关——入境审查与清关身份
Customs – Entry Inspection & Clearance Identity
海关要解决三件事:货物能否获准入境、进口申报以谁为主体、清关是否留下可追溯记录。
海关的审查内容
货物入境时,海关审查集中在三个方面。
身份:进口主体须持有有效EORI号。进口主体与货主不一定是同一家——报关行或货代可以用自己的EORI完成清关,这在欧盟海关规则下很常见。
货物:HS编码归类是否正确、原产地规则是否成立、是否触发反倾销税或附加税。
价值:申报的CIF货值须与商业发票、支付流水、平台交易数据一致。
三项审查任一项不通过,货物无法入境,后续增值税申报也无从开展。
海关侧标识:EORI与MRN的分工
EORI是欧盟海关识别进口商身份的唯一编码,即“主体编号”,也被称为“报关号”,一个独立法律实体对应一个号。进口申报义务由谁承担、以谁名义清关,就用谁的EORI——可以是货主,也可以是报关行。
MRN是每票货清关完成后系统生成的18位放行凭证,即“申报单号”、“报关单号”,一票一码,记录进口主体、申报时间、入境口岸。每票货的MRN对应一个EORI。
02
税务——消费地原则与申报工具
Taxation – Destination Principle & Filing Tools
货物过境之后,就进入税务环节。在哪个国家缴、用什么工具申报,由消费地原则和两套申报机制决定。
消费地原则与税款归属
VAT即增值税,是各成员国的国别税,而非欧盟统一征收。欧盟通过《增值税指令》(Directive 2006/112/EC)统一各国征收框架,税率与申报规则由各国自行决定。
VAT按流转环节的增值额征收,税负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因此税款在消费发生地缴纳。商品卖到法国,VAT即缴入法国税局,与卖家注册地、发货地无关。
原则上,卖到几个国家,就要在几个国家分别申报。OSS(一站式申报机制)与IOSS(进口一站式申报机制)正是为解决这一重复申报问题而设。
来源:SEEBURDER BLOG
进口VAT和销售VAT的区别
增值税分进口VAT和销售VAT两类,虽然两者都属于增值税,但发生在不同环节,规则不一样。
进口VAT
货物进入欧盟、清关时产生的增值税,记录在MRN清关记录上,满足条件可以用作进项抵扣。
这里容易产生一个疑问:增值税本来是针对增值额征收,进口环节货物还没卖出,增值从哪里来?
欧盟把货物入境视作一次特殊计税节点,直接以CIF货值+关税作为计税基数计算进口VAT。
这笔税相当于提前预缴的进项,等后续货物卖出、产生销售VAT时,再用来抵扣。后面我们多次提到的PVA递延,递延的就是这笔税。
销售VAT
商品卖给买家时产生的增值税,由卖家向消费者收取,之后申报交给税局。
OSS、IOSS申报,处理的就是销售VAT。
OSS与IOSS一站式申报机制
OSS用于欧盟内部流转
货在德国仓,卖到法国、意大利,没有OSS,就得在每个销售国分别注册税号、分别申报.
有了OSS,只在一个国家注册,通过一个门户申报所有国家的销售,税率仍按买家所在国执行。
IOSS用于小额跨境直发
IOSS适用于欧盟外直发欧盟个人买家、单票货值≤150欧元的B2C订单。
对于价值≤150欧元、已在销售环节通过IOSS系统申报并缴纳VAT、且清关时报关单载有有效IOSS编号的包裹,在进口环节享受VAT豁免。
对于小包直发来说,通常货款中已含VAT,由卖家通过IOSS申报缴纳。
来源:eClear
包裹入境时,海关系统查到有效的IOSS号,该票包裹享受进口VAT豁免,海关不再计征进口VAT,直接放行。
但IOSS只豁免进口环节的进口VAT,关税与处理费照常产生,不因使用IOSS而免除。
此外,非欧盟卖家通常需要指定一名欧盟境内中介来注册和申报,不能以自己名义直接登记。
03
税务和清关如何处理
How to Handle Tax and Customs Clearance
在实务中,海关与税务是同一笔交易的两个环节。下面看三种常见场景下,税务和清关如何处理。
场景A:备货模式
也就是大家最常用的FBA海外仓备货模式。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先清关,后销售报税。
货先批量发到欧盟仓库,发货前就要提前办好目的国VAT和EORI。
货物到港清关时,需要缴纳关税,至于进口VAT要不要当场支付,可以提前安排递延。
货物放行入仓之后,后续每一笔卖给消费者的订单,再通过OSS或者本地税号申报销售VAT。
这个模式的关键是,VAT税号是清关的前置条件,没有对应的税号,货物没法完成进口清关。
场景B:小额跨境直发
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先确认销售VAT、后清关。
订单成交时买家支付的货款中已经包含VAT,后续通过IOSS申报缴税。
对于符合进口VAT豁免条件的包裹,海关只核验IOSS编号放行。
场景C:一般贸易
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先清关、后B2B销售抵扣。
货物先完成进口清关,清关环节产生进口VAT进项;后续销售给欧盟企业,产生销售VAT,申报时用这笔进项抵扣销项。
04
四个关键环节:资金、账号、仓储、清关
Critical Nodes: Account, Warehousing, Customs Clearance, Finance
规则讲完了,接下来看实操。资金、账号、仓储、清关四个方面,任何一个方面出问题,都会直接影响货件创建、入仓或销售权限。
资金端:PVA递延的国别差异
进口VAT递延(PVA)允许进口VAT在进口环节暂缓缴纳,转入后续VAT申报作为进项抵扣。
货物售出后,销项与进项相抵,递延的税款不再实际支出,现金流压力显著降低
可见,PVA在大批量备货时的现金流优势更加明显,如果没有PVA,清关环节就要拿出自有资金支付进口VAT。
有PVA之后,这笔进口VAT不需要进货时现金支出,等货慢慢卖出去,收到买家的VAT回款,再按月申报轧差交税,直接用回款覆盖税款,不用自己垫资。
PVA也不是欧盟层面的统一制度,各国的递延条件可以大致分为两类。
一类是全额抵扣:进口VAT可全额抵扣的,无需担保,德国即属此类。
另一类是责任安排:由第三方承担缴纳责任,形式可能是担保、财税代表或连带责任。
比如,意大利要求海关递延授权及全球担保,波兰、法国、西班牙对非欧盟主体强制指定财税代表,西班牙还额外要求连带责任。
因此,PVA不能按“欧盟统一政策”规划。目的国选择、是否设立本地实体、能否满足担保条件,每一项都直接影响进口VAT占用的资金量。
平台端:VIES核验的精确匹配要求
亚马逊对VAT信息的校验早已超出“税号是否有效”的层面。
平台通过VIES(欧盟增值税信息交换系统)和英国HMRC等数据库做自动化逐项比对,VAT税号、公司法定名称、注册地址三个要素必须与税局备案完全一致。
少个逗号、大小写写错,都可能被判不匹配,触发FBA权限受限或销售权限暂停。
卖家配置后台信息,应以税局证书原文为唯一基准,不能按习惯写法或营业执照简写填写。
泛欧计划对精确性的要求更高:仓储调拨只在“已注册VAT并启用存储的国家”之间进行,任一目的国的VAT信息在VIES中不匹配,该国库存调拨权限与对应站点销售权限即被中断。
仓储端:税务凭证与EPR的双重拦截
德国仓与FBA入仓须通过两道校验。
税务凭证方面:
亚马逊认可德国VAT号或OSS注册证明,此前提交过的德国税务登记证明(§22f)建议保留备用;
新卖家以VAT号或OSS证明为准,无需主动申请§22f。
EPR方面:
德国包装法(LUCID)与电气电子设备WEEE注册号,是海外仓收货与FBA入仓的强制校验项。
清关端:MRN强制校验生效
2026年9月1日起,开通泛欧计划的非欧盟卖家,发往欧盟FBA仓的每票货,须在签收入仓后60天内提交有效MRN。也就是说,每票货须有一条与货件对得上的进口申报记录。
覆盖范围从原先的法国仓扩展到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波兰、捷克等全部欧盟仓储站点。逾期未提交,账号将无法创建新货件。
05
2026-2028政策时间线
Policy Timeline 2026–2028
未来两年的几个关键节点,构成一条连续的时间线。
2026.07.01
150欧元关税豁免终结,过渡关税启动。
≤150欧直邮B2C包裹不再免税,改按商品税目子目每类征收3欧元固定关税。
2026.09.01
亚马逊MRN强制校验生效。
泛欧非欧盟卖家每票入仓货物须在60天内提交有效MRN,逾期无法创建新货件。
2026.11.01
2欧元处理费与PID强制并行。
远程销售进口按申报行加收2欧元处理费,不限货值;
≤150欧的低值B2C进口须在申报行级别强制申报产品标识符(PID)。
2027.09.21
“远程销售进口商”义务生效。
平台或供货方正式成为远程销售的进口商,对关税、进口 VAT 和产品合规承担责任。
2028.07.01
欧盟海关数据枢纽对电商开放,3欧元过渡关税退出。
数据枢纽成为电商货件的强制申报通道;过渡性3欧元固定关税被正常关税税率取代。
不过,欧盟这套规则不适用于英国本土。做英国站要了解两个规则:
一是进口到英国需使用GB开头的英国EORI,亚马逊英国站要求货件提供IEN(进口条目编号),否则不能创建新货件;
二是从从欧盟及北爱以外地区直发≤£135货物给欧盟或北爱消费者,可通过英国中介注册的UK IOSS申报VAT,包裹入境时不再现场缴纳进口VAT。
英国规则需单独了解,本文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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